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廳(教委、局),團委,婦聯: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豐富廣大少年兒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們健康發展、快樂成長,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婦聯決定在全國廣泛開展優秀童謠推薦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標準
1、童謠內容要充滿時代氣息,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簡潔明快,瑯瑯上口,易於傳唱,體現童心童趣。
2、童謠可以是新組織創作的,也可以是近年來在本地區廣為傳誦的。
二、活動步驟
1、徵集創作。7月上旬至8月10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明辦會同本地教育、共青團、婦聯等部門,面向本地區開展優秀童謠徵集或組織創作。
2、推薦申報。8月2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明辦分別將本地區推薦的童謠作品報中央文明辦。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各推薦5至8首。
3、投票評選。9月初,在中國文明網、央視網等網站公佈各地推薦的所有童謠作品,發佈評選消息。組織廣大中小學生通過網絡、“優秀童謠評選卡”郵政明信片兩種方式進行投票,主辦單位根據學生投票情況和專家評審情況,從中確定優秀童謠100首,其中一等獎10首、二等獎20首、三等獎30首、提名獎40首。
4、排演節目。10月,請各地文明辦組織將本地入選的優秀童謠製作成適宜播放播映的節目,適合譜曲的可進行譜曲。
5、集中推廣。從11月開始,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電視臺,以及地方電臺、電視臺展播優秀童謠。在主要網站開闢優秀童謠視頻專題,進行網上展播,為廣大未成年人提供免費下載。利用多種方式,組織在小學和幼兒園廣泛開展優秀童謠傳唱活動。
三、具體要求
1、各地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廳(教委、局)、團委、婦聯要把徵集推薦優秀童謠,作為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辦實事辦好事的一項重要舉措,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鼓勵廣大教師、家長和兒童文學作家特別是中小學生積極參與創作,努力提供高質量、未成年人喜愛的優秀作品。
2、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明辦于8月20日前將推薦報告和作品統一報中央文明辦,主辦單位不接受個人、單位等其他方式申報。作品請註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單位或學校、年級。各地負責對推薦作品審核把關,嚴禁抄襲。獲獎優秀童謠的版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3、評選活動組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央文明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組。
中央宣傳部 中央文明辦
教 育 部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2009年7月13日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