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2010年8月,中國電信下發文件,要求各分公司對高帶寬流量進行清理,除骨幹核心正常互聯互通點之外的任何網絡節點,不得有其他運營商和互聯單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
這一舉措導致鐵通等運營商損失慘重,大量用戶斷網或者網速異常緩慢。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27天內,僅廣東鐵通就爆發了37477件用戶投訴,38443用戶拒絕繳費,並有28210用戶面臨退網。據業內人士估測,這場清理波及的互聯網用戶可能超過1000萬。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電信清查事件之後,聯通也隨即對第三方接入的價格進行了調整。“以前聯通的第三方接入價格是每G每月18萬到22萬,現在調整為28萬,與電信同一水平。”[視頻]
據業內人士介紹,近年來中國電信充分利用原信息産業部的規定,制定了遠高於市場價格的結算標準,在具體操作中,設立“黑白名單”,予以差別定價,使得弱勢運營商不得不以高出第三方運營商結算價格數倍的價格結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是一部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其中第三章指出,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二)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三)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五)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六)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七)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儘管中國電信市場存在著多家基礎運營商,但是,近十年來,在互聯網接入服務市場中,除中國電信、聯通之外,沒有任何一個運營商發展起來。在我國現有互聯網網間互聯不通暢、網絡接入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寬帶互聯網的産業升級無法完成,這不僅嚴重限制這個産業的發展,還會影響整個中國經濟的轉型,進一步拉大我們同發達國家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