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月26日在1號店購買了一部三星手機,3月2號我收到手機,通過POS機刷卡付款2338元,打開包裝後我發現,"撕毀無效"封貼站在了手機的後殼上,這樣的話我的手機以後將無法享受三包服務,經過幾天協商,我把手機給寄回到上海檢測中心,客服人員説我如果使用就不給退,我説沒用過,我付給順豐快遞公司快遞費31元,他們同意給我報銷.我已經給他們打過幾十次電話,催要手機款,到現在她們也不給我退款,説1-30天才能到賬,大家都知道,現在通過銀行卡轉賬,也就幾分鐘時間就能到賬,她們1號店就是拖延時間不給我退款!現在向你們投訴1號店,責令她們立即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