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2年7月份購買東風風行景逸汽車一輛,車架號為LGB323E319Z022666,掛牌時車管所告知汽車合格證公告過期,後通過經銷商聯絡東風柳州有限公司,廠家答應給重新公告重新換發新合格證,但是一直未給處理。經過多次聯絡,廠家稱需要時間,仍未解決。我與2014年3月14日又與廠家聯絡但是仍沒有得到回復。對於此情況,廠家總是沒有給出正面答覆,我們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需要有關部門能夠給一個合理的處理辦法,不要將我們消費者的權益成為空談。從購買車輛到現在近兩年時間,沒有給出一個處理結果,難道還需要兩年時間嗎?是不是等到車輛報廢?對於這樣的廠家,我們對此不發表任何意見,如果車輛在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是不是也不管呢?這樣的廠家我們真的是不敢恭維,請幫忙核實此情況,給我們一個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