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事實情況:本人2011年5月購買了2010年版3廂舒適型307轎車,自2013年1月在貴州興義恒信德龍4S店保養時,發現機油已所剩無幾,2013年10月發現機油幾乎耗盡。 2013年11月,機油消耗的測試,2014年1月公里數滿檢測,1000公里消耗機油量為0.62升,已經嚴重超過東標所謂0.3升的寬鬆標致。
投訴: 1.東風標致307車型1.6發動機存在普遍嚴重燒機油現象,並在308、301等新型車型中繼續大量使用,這是對中國消費者的嚴重不負責任和藐視。強烈要求召回缺陷發動機車型。 2.本人車型是在2年質保期內發現機油消耗,但是由於東風標致4S店首次機油損耗失常的情況下,開始並未提醒和給以建議關注機油量;這是東風標致對消費者的嚴重不負責任,也是內部管理的嚴重失職。3.檢測報告出具時,本人車雖已過2年質保期,但是發現燒機油問題確是在4S第二次更換機油時就已發生,強烈要求東風標致免費對本人車輛檢測和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