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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
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3〕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新一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效,全民醫保基本實現,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初步建立,人民群眾得到明顯實惠,也為加快發展健康服務業創造了良好條件。為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要繼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堅定不移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産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統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相關領域改革。同時,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措並舉發展健康服務業。
健康服務業以維護和促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為目標,主要包括醫療服務、健康管理與促進、健康保險以及相關服務,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産品等支撐産業,覆蓋面廣,産業鏈長。加快發展健康服務業,是深化醫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的必然要求,是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就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對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基礎上,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策引導,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引入社會資本,著力擴大供給、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消費能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創造必要條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推進。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和水平作為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根本出發點、落腳點,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區分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務,實現兩者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區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促進均衡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強化政府在制度建設、規劃和政策制定及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激發社會活力,不斷增加健康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強化科技支撐,拓展服務範圍,鼓勵發展新型業態,提升健康服務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建立符合國情、可持續發展的健康服務業體制機制。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生命週期、內涵豐富、結構合理的健康服務業體系,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環的健康服務産業集群,並形成一定的國際競爭力,基本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需求。健康服務業總規模達到8萬億元以上,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醫療服務能力大幅提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康復、護理等服務業快速增長。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
——健康管理與促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中醫醫療保健、健康養老以及健康體檢、諮詢管理、體質測定、體育健身、醫療保健旅遊等多樣化健康服務得到較大發展。
——健康保險服務進一步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更加豐富,參保人數大幅增加,商業健康保險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大幅提高,形成較為完善的健康保險機制。
——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産業規模顯著擴大。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保健用品、健身産品等研發製造技術水平有較大提升,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産品的市場佔有率大幅提升,相關流通行業有序發展。
——健康服務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健康服務業政策和法規體系建立健全,行業規範、標準更加科學完善,行業管理和監督更加有效,人民群眾健康意識和素養明顯提高,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