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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佈時間: 2013年10月15日 17: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醫療服務。

  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切實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合理制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公立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和佈局,堅持公立醫療機構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主導地位。同時,鼓勵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以出資新建、參與改制、託管、公辦民營等多種形式投資醫療服務業。大力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進一步放寬中外合資、合作辦醫條件,逐步擴大具備條件的境外資本設立獨資醫療機構試點。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規定,加快落實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在市場準入、社會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等方面同等對待的政策。對出資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非公經濟主體的上下游産業鏈項目,優先按相關産業政策給予扶持。鼓勵地方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在社會辦醫方面先行先試,國家選擇有條件的地區和重點項目作為推進社會辦醫聯絡點。

  優化醫療服務資源配置。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城市要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改制試點;國家確定部分地區進行公立醫院改制試點。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方向發展,鼓勵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檢驗對所有醫療機構開放,推動醫療機構間檢查結果互認。各級政府要繼續採取完善體制機制、購買社會服務、加強設施建設、強化人才和信息化建設等措施,促進優質資源向貧困地區和農村延伸。各地要鼓勵以城市二級醫院轉型、新建等多種方式,合理佈局、積極發展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

  推動發展專業、規範的護理服務。推進臨床護理服務價格調整,更好地體現服務成本和護理人員技術勞動價值。強化臨床護理崗位責任管理,完善質量評價機制,加強培訓考核,提高護理質量,建立穩定護理人員隊伍的長效機制。科學開展護理職稱評定,評價標準側重臨床護理服務數量、質量、患者滿意度及醫德醫風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發展康復護理、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等適應不同人群需要的護理服務,提高規範化服務水平。

  (二)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服務。

  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等加強合作。在養老服務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支撐。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的業務協作機制,鼓勵開通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增強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便捷、優先優惠醫療服務的能力。推動二級以上醫院與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之間的轉診與合作。各地要統籌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資源,合理佈局養老機構與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

  發展社區健康養老服務。提高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日常護理、慢性病管理、康復、健康教育和諮詢、中醫保健等服務的能力,鼓勵醫療機構將護理服務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勵發展日間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務,逐步豐富和完善服務內容,做好上門巡診等健康延伸服務。

  (三)積極發展健康保險。

  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産品。在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的基礎上,鼓勵商業保險公司提供多樣化、多層次、規範化的産品和服務。鼓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推進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擴大人群覆蓋面。積極開發長期護理商業險以及與健康管理、養老等服務相關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推行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醫療執業保險。

  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建立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的機制,加強對醫療行為的監督和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促進醫療服務行為規範化,為參保人提供健康風險評估、健康風險干預等服務,並在此基礎上探索健康管理組織等新型組織形式。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

  (四)全面發展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

  提升中醫健康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優勢,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力爭使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推動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鼓勵零售藥店提供中醫坐堂診療服務。開發中醫診療、中醫藥養生保健儀器設備。

  推廣科學規範的中醫保健知識及産品。加強藥食同用中藥材的種植及産品研發與應用,開發適合當地環境和生活習慣的保健養生産品。宣傳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推廣科學有效的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等服務。鼓勵和扶持優秀的中醫藥機構到境外開辦中醫醫院、連鎖診所等,培育國際知名的中醫藥品牌和服務機構。

  (五)支持發展多樣化健康服務。

  發展健康體檢、諮詢等健康服務。引導體檢機構提高服務水平,開展連鎖經營。加快發展心理健康服務,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的心理諮詢、輔導機構。規範發展母嬰照料服務。推進全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改革試點,探索面向居民家庭的簽約服務。大力開展健康諮詢和疾病預防,促進以治療為主轉向預防為主。

  發展全民體育健身。進一步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宣傳、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提高人民群眾體育健身意識,引導體育健身消費。加強基層多功能群眾健身設施建設,到2020年,80%以上的市(地)、縣(市、區)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70%以上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採取措施推動體育場館、學校體育設施等向社會開放。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體育場館的建設和運營管理。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體育健身俱樂部和體育健身組織,以及運動健身培訓、健身指導諮詢等服務。大力支持青少年、兒童體育健身,鼓勵發展適合其成長特點的體育健身服務。

  發展健康文化和旅遊。支持健康知識傳播機構發展,培育健康文化産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面向國際國內市場,整合當地優勢醫療資源、中醫藥等特色養生保健資源、綠色生態旅遊資源,發展養生、體育和醫療健康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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