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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遊 為何亂象難止?

發佈時間: 2013年02月25日 07: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人民日報

  日前,一則反映導遊拿高回扣的報道,把海南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從2012年春節的“宰客門”,到安徽老人因遭遇旅遊陷阱給海南省長寫投訴信,再到本次的導遊高回扣事件,海南旅遊業好似“亂象難止”。問題出在哪?記者走訪導遊、旅行社、旅遊協會及旅遊管理專家,一探究竟。

  導遊為何拿回扣?

  無合同無工資無社保

  依靠購物找回“利潤”

  小曾做導遊只堅持了半年,今年便回到培訓師崗位。

  “壓力太大了,接一個低價團,每天每位遊客接待費虧損三四百元,需要增加三四個景點或購物點才能補回來。如果虧空補不上,就得自己掏錢‘填坑’。”小曾説。

  當記者説到“回扣”時,小曾立刻糾正:“我們業界都叫‘佣金’,屬於合理收入。導遊沒有工資,沒有社保,唯一的收入就是它。”

  小曾介紹,佣金的比例,由旅行社和購物點商家約定,通常為20%—30%。商家先把佣金給旅行社,旅行社再與導遊結算。導遊只要拿到出團行程單,便和旅行社形成“自然”合作關係。行程結束,雙方結算佣金,合作關係終止。

  “只有接團費較高的旅行團,才能正兒八經拿到導遊服務費。”小曾説,“作為導遊,我們更喜歡接高價團,每天拿200元的導遊服務費,壓力不那麼大。可惜高價團不多。”

  對此,北京交通大學旅遊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表示,一些旅行社為拉攏客源,採用“零負團費”的營銷方式,通過降低旅遊質量、增加旅遊購物消費“找回”利潤。同時,為了降低風險,旅行社將矛盾轉嫁到導遊身上。

  海南一家旅行社的負責人陳溫(化名)告訴記者,該旅行社常用導遊200多人,但只為20多位服務高端旅遊團的導遊上了社保。出於成本考慮,大多數旅行社不願意“養導遊”,雙方極少簽訂用工合同。

  那麼,大部分導遊歸誰管理?

  “多數挂靠在省導遊管理中心。問題是他們之間不存在勞資關係,而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關係。管理中心只是嚮導遊收取出團費。”陳溫説,“在這種情況下,沒有高額回報,誰願意幹這種勞心勞力、起早貪黑的活?我做旅遊20多年,改善從業人員待遇問題提了多少年,還沒有改變。”

  三亞市旅遊協會秘書長謝祥項也認為,導遊有從業資格卻不能被正式聘用是癥結所在。“導遊被拋棄,很容易走向坑蒙拐騙。”

  孫海(化名)在萬寧興隆的咖啡廠是旅行團經常光顧的購物點。在他看來,導遊證把關不嚴也是重要因素。這致使現有從業人員素質太低,只尋求利益最大化。

  灰色鏈條怎樣破除?

  公開旅遊消費價格

  改變國人消費意識

  孫海的咖啡廠按照25%—30%的比例給旅行社支付佣金。他建議,旅遊管理部門應實時測算並公佈旅遊價格,供遊客參考。如果遊客了解到旅遊的花費,就不會輕易報低價團。

  孫海説,海南、雲南等旅遊大省是“零負團費”瞄準的熱點地區。這種畸形消費之所以有市場,與遊客貪便宜不無關係。

  王衍用表示,導遊通過服務賺取佣金是國際通例,只不過國外多采取支付小費的方式,而國內因為不公開、不透明,標準不一、方式多樣,成了備受詬病的吃“回扣”。

  “旅行社沒有客流量就沒有話語權。價格是國人旅遊首要考慮的因素。目前,海南還處於靠客流量賺取利潤的階段。”陳溫認為,做散客拼團的旅行社是“零負團費”的始作俑者。他們不做直營品牌,唯一的營銷手段就是打低價牌。面對市場競爭壓力,一些直營品牌旅行社也不得不做低價産品,最後變成了“劣幣驅逐良幣”。

  “海南旅遊的問題出在定位錯誤。這樣的生態小島,不應該追求數量效應,應從大眾觀光遊為主變為中高端度假遊為主。”王衍用強調,好的中高端度假旅遊,不以花費為標準,而是以遊客的文明程度、旅行社的服務質量來衡量。

  旅遊亂象如何監管?

  提高行業準入門檻

  改善導遊相關待遇

  近年來,對旅遊不良現象的曝光,海南省均及時做出積極回應,對違規個人、單位予以嚴懲。

  “旅遊不僅是産業,更是塑造區域形象、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而過多地批復旅行社,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必將導致問題頻發。”王衍用建議,旅遊管理部門不要搞颳風式執法,應從源頭抓起,扶持實力強、信譽好的旅行社,整頓、取締不具備條件的旅行社,遏制無序競爭局面。

  海南省旅遊研究會副會長蒙樂生認為,旅遊管理部門應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有些違規旅行社改個名字又冒出來,説明目前的處罰還比較輕。”

  “很多時候,發生了問題,不能單靠執法部門解決。”謝祥項建議,旅遊管理部門可以聯合行業協會來整治,讓行業協會參與市場監管。

  海南旅遊業也曾嘗試過行業自律。去年5月,海南13家主要接待全國散客的旅行社共同簽署《海南“全國散客旅遊接待”誠信自律公約》,統一散客拼團行程及服務標準,向“零負團費”説不。

  “現實中,行業自律收效甚微。因為整體報價差距較大,同一線路的産品,做散客拼團的旅行社報價比直營品牌旅行社至少低500—600元。”陳溫説。

  對於導遊的管理,王衍用建議實施導遊服務費制度,將此項費用列入國內旅遊團的旅遊合同中,成為導遊的合法收入,從而改善其待遇,提高服務質量。謝祥項則建議改革導遊的薪酬體系,成立導遊服務公司,明確勞資關係,通過制度約束和制度保障讓導遊靠服務賺錢。(黃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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