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委託順豐快遞郵寄一部蘋果4S的手機(16G內存的)白色機器,快遞單號112272059325,郵寄到廣東省普寧市,代收貨款金額3930元,客戶名字叫陳立新,手機號碼13539265712,機器發出之前是全新未激活的手機,手機串碼是013185005562255,包裹在2012.10.14號發出,第二天快件送達客戶那邊,客戶打開包裹但以資金沒有到賬為由先不簽收手機,包裹被暫時退回順豐普寧倉庫,後來客戶一直關機我聯絡不上,所以要求順豐退回包裹,10月17號,退回包裹到達,由於擔心物品給掉包,我叫派件員先打開包裹,裏面的手機已經給掉包了,是一個串號為358688000000158的白色的32G內存的山寨機器,並不是原裝的蘋果手機,並且裏面已經安裝好了很多垃圾軟體的山寨機器,等了多天后,今天順豐快遞一個理賠的工作人員致電給我説只願意賠償500元,我的可是16G4s的手機,價值3930元,希望315的工作人員能幫我討回公道,謝謝你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