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在樂山征程榮威4S店按揭購車(榮威350迅馳版+增配,裸車價格90000),其銷售人員承諾提車64000元,其中包含50%車款、3000“管理費”、3000次年保險“押金”、上牌費用、購置稅、當年保險等,由於最終費用超額近1000元,相當於提車總費用變為65000元,提車後銷售方一年未通知車主結賬,車主也完全不知情,也一直未出具“管理費”、“押金”發票,直至12年7月到4S店購買車險,4S店提出:要求車主結算並交納費用近1000元,否則不予辦理或扣除“押金”,對於為何近一年未通知結賬無法給予滿意答覆,協商未果,車主(本人)車險即將到期,4s店不予過問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