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上海易訊電子商務發展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我在2012年5月19日在易訊網購買一台E路航LH998V安全駕駛預警儀,訂單號為1016417536,價值369,通過電子銀行支付10.4元,餘額通過易訊積分支付,于當天下午接到易訊客服的電話,説我之前在易訊購買了多部手機,説我是經銷商行為,賬戶內的積分不能在易迅網購買任何産品。讓我取消訂單,我沒有同意,在沒經過我同意的情況下,我的訂單被易訊客服惡意作廢,我支付的10.4元也沒給退還。如果易訊客服所説的積分不能用於購買商品的話,易訊網的行為就是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