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申通快遞
投訴內容: 我于2012年4月7日從黃山歙縣同一批發往合肥共4箱茶葉,于4月8日收到2箱,4月9日收到1箱,4月10日收到最後一箱時當著送件人的面稱了未拆開三箱茶葉的重量,並要求送件人開了相關證明。證明未拆開三箱茶葉分別實際重量為12.9、13.2、13.2公斤。本身應該為13.6、13.7、13.7公斤,共記少了3.4斤茶葉,價值1500元。還有一箱是發件公司讓我打開的並拍了相關照片,並將照片發給他們,可是他們卻百般抵賴,打電話也不接。望有關部門給予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