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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7時,廣州公證機構停止受理7月1日前新購車的上牌公證申請。
6月30日21時,廣州出臺汽車限牌令,引發當晚眾多汽車經銷商通宵營業。但按照規定,在7月1日零時前新購且未來得及上牌的車輛,需在昨17時前憑銷售合同或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到廣州市公證機構申請公證,拿到公證書後,方可辦理車輛註冊及轉移登記,“合法上牌”。
據悉,本月中旬廣州機動車限牌令細則將出臺徵求民意。為做好銜接工作,同時急查限牌令後違規售車,廣州有關部門出臺了限時公正的措施。
廣州南方公證處上週末加班,處理幾天內收到的幾千份上牌公證申請。大多數申請,是汽車4S店工作人員代客戶遞交的。
若錯過昨天的“最後期限”怎麼辦?公證處也不清楚,“要等車管所新的指示。”公證處告訴記者,若是個人辦理申請,需先確定證明材料在工商局封存。據介紹,在7月20日之前,公證部門將根據工商部門的備案以及相關材料對購車合同進行公證,如果合同有效,會發給申請人公證書,作為憑證。
記者了解到,對如何申請和辦理公證,不少購車者並不了解。6月底購車的廣州市民陳先生,托4S店幫忙“一條龍”辦理,“限購來得太快,很多流程和政策連內行人都搞不清楚。”
限牌令出臺後,一些購車者與汽車銷售商“合謀”,將新政後簽訂的合同偽造成7月1日零時前的購車合同,企圖搭上政策的順風車。為此,廣州出臺規定,汽車銷售商、購買方對7月1日零時後的倒簽合同、變更發票或交款憑證開具時間、發佈虛假信息等汽車銷售交易行為,導致車輛無法辦理註冊及轉移登記的,買賣雙方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嚴厲的限牌令下,沒有趕上末班車的欲購車者,有些已放棄上廣州車牌的打算。廣州市民梁先生告訴記者,他準備試著去佛山購車上牌,購買“年票”出入證的話,也許能在廣州通行無阻,但這也要等細則出臺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