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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啤酒保質期內含“霉花” 消費者飲後嘔吐

發佈時間: 2012年06月14日 1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華西都市報

  

市民展示有懸浮物的問題啤酒。

  

啤酒中的懸浮物清晰可見。

  這瓶雪花長霉

  青島啤酒公司向消費者表示歉意,並表示會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將在最近兩天給消費者一個答覆。

  雪花啤酒公司工作人員在向負責人請示過後表示,既然事情發生,該咋辦就咋辦。

  6月12日,自貢市民李先生喝啤酒時,突然發現酒杯中出現了一片黏糊糊的漂浮物,隨後李先生和經銷商與啤酒生産商雪花公司進行了交涉。然而過了一天,雪花公司沒有給出任何答覆。

  吃驚:雪花出現了“霉花”

  6月12日中午12點10分,李先生和幾名好友在自貢市匯東區的一家火鍋店吃飯,由於天氣悶熱,李先生叫了一件雪花100。但10分鐘過後,再也沒人有吃下去的胃口了。原來,李先生在倒第三杯酒時,發現倒進杯中的酒裏有一片懸浮物,懸浮物中心呈黑褐色,周圍有一層銀耳顏色的毛茸茸邊緣。

  “我還以為是其他地方掉進去的。”李先生説,自己當時就愣住了,因為剛剛他才豪飲了兩杯。李先生提起酒瓶才發現,在雪花酒瓶透明的玻璃壁上,有一道四厘米左右的黑褐色紋路,仔細一看,這條紋路是由20個左右的黑褐色斑點組成,斑點和酒杯中漂浮物一模一樣。

  調查:啤酒並未過保質期

  當天下午,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趕到現場時,火鍋桌上大部分菜品還原封不動地擺在那,杯中的漂浮物已經貼在杯壁上。通過觸摸酒瓶可以發現,酒瓶上的斑點是在啤酒瓶內。“啤酒倒是沒有過期,喝起來也沒有異味。”李先生指著酒瓶上的生産信息説。這瓶雪花啤酒是2012年4月28日生産的,保質期標注著180天,生産地點是內江。

  “很明顯,這些漂浮物就是瓶子裏的黴菌。”李先生隨後撥打了啤酒瓶上的銷售服務熱線,結果電話一直沒能打通,最後通過火鍋店老闆,找到了經銷商的電話。

  雪花啤酒 該咋辦就咋辦

  12號下午,雪花公司方面派出了一名尚未畢業的實習生和一名酒水代理商協調此事。“我也不知道這個東西是什麼。”雪花公司的實習生表示,自己並非專業人士,不知道懸浮物産生的原因。

  雪花公司實習工作人員在向公司負責人請示過後説:“既然事情發生了,那就該咋辦咋辦。”

  “我能代表雪花公司。”但在問到解決措施時,該實習生告訴李先生:“你們可以體檢,如果身體沒問題,那就和我們的酒水沒關係。”

  這名雪花公司的實習生還表示,公司的負責人會在5點鐘之前用電話給李先生一個滿意的答覆。然而,13號整整一天過去了,公司負責人都沒有給李先生答覆。

  12號當天,怒火中燒的李先生抱起酒瓶,找到自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準備檢驗瓶中的漂浮物。“這個憑藉肉眼一看就知道是瓶子沒有洗乾淨的殘留物。”但是,質監局工作人員告訴李先生,由於瓶蓋已經開啟,檢驗已經沒有效力。“質監局只負責商品生産環節。”

  同時,記者聯絡到自貢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李先生的情況,他可以先找到飯店經營者協商,然後再由經營者去找經銷商。“消費者也可以向消協投訴,然後消協在對事件作出調查後給出處理方案。”

  華西城市讀本實習記者宦小淮攝影報道

  這瓶青島不清

  一邊喝啤酒,一邊看歐洲盃,這種感覺別提有多巴適。但試想,當你看比賽正高興、喝啤酒正盡興的時候,突然發現酒瓶裏,有很多不明“黑色懸浮物”,你會出現什麼樣的反映?最近,家住瀘州大山坪的朱先生便親身經歷了這樣的倒楣事。朱先生不但沒有享受“巴適”,反而卻“吐”巴適了。

  球迷鬱悶:看歐洲盃看得“發吐”

  “喝啤酒,居然會喝出懸浮物,太噁心了。”朱先生説,6月9日晚,為了看歐洲盃,自己在家附近的副食店買了4瓶青島啤酒。“球賽開始,啤酒很快下了肚。前兩瓶入口後就覺得味道有些不對,但由於全神貫注看球賽,我並沒有仔細看酒瓶。”

  朱先生正準備開啟第三瓶啤酒時,就發現酒瓶中有很多大塊黑色“懸浮物”在瓶裏漂來漂去。“想起剛剛已經喝下的啤酒,再看看眼前的噁心場景,我和同事都傻眼了,隨即大家都跑到廁所開始嘔吐,嘔吐了一陣之後,看球賽的興致也被完全打斷,太鬱悶了。”

  記者調查:懸浮物長毛色澤渾濁

  “簡直無語,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朱先生指著含有懸浮物的啤酒瓶對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説,“第一次遇到這種倒楣事,幸好還沒喝下第三瓶。這給他和他的同事的心裏,留下了深深的陰影,至今吃不下飯。青島啤酒作為中國的一線啤酒牌子,讓人難以相信。”

  在現場,記者也拿起朱先生買回的青島啤酒(麥香100),手晃動了幾下酒瓶,瓶裏的懸浮物便“繽紛起舞”,仔細一看,這種漂浮物如同發黴的“毛毛狀物體”,而且啤酒呈現出的顏色非常渾濁。這瓶啤酒凈含量500毫升,包裝紙上貼有“優級”字樣,瓶蓋處的日期標注為2012年5月11日,保質期180天。

  青島啤酒向消費者致歉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青島啤酒營銷中心公關部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青島啤酒對給消費者造成的精神傷害、心理陰影表示歉意,青島啤酒公司會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同時也會在最近兩天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覆。

  至於啤酒瓶中為何會出現這種“懸浮物”,該工作人員介紹,一方面有可能是在運輸過程中酒蓋漏氣所致。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酒瓶清洗不乾淨造成。不過,具體原因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

  同時,瀘州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應及時向消協反映,通過正當途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朱先生反映的青島啤酒含懸浮物一事,消協正在受理中。

  朱先生表示,先前一直喜歡喝青島啤酒,因為這件事,對青島啤酒的印象大打折扣。

  目前,朱先生提出了幾點要求:一是要求青島啤酒公司針對此事進行賠禮道歉,其次要給包括朱先生在內的四名消費者進行身體檢查,同時還需作出相應的經濟賠償。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雷朋攝影報道

  啤酒倒出垃圾 獲賠萬元

  成都首例“食品質量法律援助案”勝訴

  敬酒時給朋友倒啤酒,卻從酒瓶裏倒出垃圾,弄得彼此都很尷尬,成都人李純(化名)一怒之下走上維權之路。兩次調解未果,他請來律師,將啤酒生産商告上法庭,訴訟請求卻被駁回。今年3月1日,《成都市法律援助條例》首次將食品質量納入法律援助範圍,李純申請到法律援助,終於成功維權。昨日,維權一年的他獲賠1萬元。

  5月10日,成都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啤酒生産商應向李純道歉,並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向李純支付兩件啤酒價格10倍的賠償金,以此起到警示和公益訴訟的目的。在法院調解下,啤酒生産商當庭向李純道歉。昨日,李純拿到了1萬元賠償金。

  昨日,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公佈了這起案件,並表示李純一案是成都市首例食品質量公益訴訟案獲得勝訴。該中心工作人員説,《成都市法律援助條例》自2012年3月1日正式實施,首次將食品質量訴訟納入法律援助範圍,今後市民遇到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問題,均可申請法律援助,免費打官司。

  該中心工作人員説,消費者買到劣質産品後,一般會因産品價格較低、維權成本過高、耽誤時間和花費精力過多而放棄維權,不能讓企業承擔相應的責任,無形中會縱容無良企業,需要以個案産生警示作用。

  華西都市報記者曹一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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