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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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 杭州8月30日專電(記者周竟)講述導盲犬“可魯”從出生到死、忠誠地服務主人的影片《導盲犬小Q》曾打動過無數人。然而在現實中,我國的一些導盲犬在帶給主人諸多方便和快樂的同時,卻遭遇着種種不公正待遇——它們被人看作寵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走不進公共場所。
今年42歲的杭州人許立勇生來全盲,在之前的40年裏,他的出行只能靠家人引領或者導盲杖。去年11月,他從中國導盲犬大連培訓基地申領到“法官”,現在“法官”已成為他的“眼睛”。按照導盲犬的服役時間,“法官”將陪伴許立勇8至10年。
中國導盲犬大連培訓基地是全國第一家也是至今唯一一家對全國盲人免費開放申請導盲犬的機構,這裡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向盲人輸出了32只導盲犬。
然而幸運的盲人在品嘗導盲犬帶給他們喜悅的同時,又嘗到了苦澀——導盲犬經常被拒絕登上公共交通和出入公共場所。
許立勇在擁有“法官”後的第一次出行,就是嘗試坐公交車,不過還沒上車,司機就告訴他“寵物”不能上公交。許立勇馬上解釋導盲犬不是寵物,但是司機還是拒絕了他。
“這是大家的誤解,導盲犬服從性很高,不會傷人。”許立勇説,不能乘坐公交,他的出行範圍就小了很多。如今他出門只能靠步行,或者通過好心人搭車。
許立勇説,其他交通工具,如出租車、長途汽車、火車和飛機對導盲犬也沒有完全接納,這對導盲犬作用的發揮以及盲人出行權的保障都是很大的損害,這種歧視讓他十分心痛。“有了‘眼睛'卻感覺還是和瞎子一樣。”許立勇説。
記者了解到,被限制的不僅是乘坐公共交通,在出入賓館、酒店、圖書館等一些公共場所時,導盲犬也常被拒之門外。“大家對導盲犬的認識基本僅限於它是條狗,把它當寵物看待,加上國家沒有明確保障導盲犬的權益,導致我們出行依舊困難重重。”也擁有導盲犬的杭州人潘學峰説。
盲人對導盲犬的需求,以及社會對導盲犬的不接納成為盲人的心頭之痛,公益人士呼籲國家能夠出臺專門的政策法規保障盲人和導盲犬權益。
記者查詢今年8月1日實施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發現其中對導盲犬的規定僅有一條: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無障礙服務。這個規定不僅籠統,而且缺乏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