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我國高速路亂收費現象嚴重。漫畫:幽蘭葉子
高速路收費不規範的亂象由來已久,這是導致貨車屢屢超載、物流成本畸高的根源之一。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5部門聯合召開專項會議,決定從6月2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新浪網,對6601人進行的專項在線調查顯示,92.5%的人對高速路亂收費的新聞表示持續關注,95.7%的人認為我國當下高速路亂收費現象嚴重。調查中,有74.1%的人經常走高速路。
84.8%的人認為收費過高是我國高速路收費的最大問題
在蘇州某金融機構工作的孔女士經常走滬寧和蘇嘉杭兩條高速路。她告訴記者,開車去一次南京,來回的油錢和路費加起來要四五百元錢,實在太貴了。但是買了車,又不可能不用,所以每次走高速路她都感覺在“咬著牙”、“滴著血”,非常影響出行心情。
調查發現,我國當前高速路收費的前三個主要問題是:收費過高(84.8%)、還貸公路在收費年限屆滿後繼續收費(70.3%)、收費站設立過密(66.7%)。
其他問題還有:收費資金缺乏監管,濫用、挪用情況嚴重(64.4%);還貸公路收支不公開,缺乏公眾監督(63.4%);收費變化沒經過聽證程序(44.6%)等。
調查中,多達93.5%的受訪者感嘆,現在的高速路已經從公共設施,變成了某些個人、企業甚至政府部門的牟利工具。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凱湘認為,所謂“收費還貸”的説法在很多地方已經站不住腳,因為許多高速公路早已收回投資成本。然而,許多公路經營企業通過將“政府還貸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變身為上市公司等花樣,試圖拉長收費期限。這一做法本質就是官商勾結,攫取全民資源。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孝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上世紀80年代貸款修路的思路並沒有問題,因為那是一個高速路從無到有的時期,貸款修路解決了當時政府資金匱乏的問題。但是在我國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政府財力不斷增強的今天,仍然將貸款修路的思路延續下來,就會出現問題。
“當年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所形成的利益機制,已經深深嵌入當前的高速路管理體制之中。高速路不再是公共産品,而是變成了少數群體牟利的工具。也正是高速路,將一些地方政府與企業的利益捆綁在了一起,形成了堅固的利益集團。”張孝德説。
高速路收費亂象造成四大惡果
“如果只是增加我們有車一族的出行成本也就算了,可是高速路層層收費導致物流成本畸高,直接抬高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就拿蔬菜來説,菜農和蔬菜運輸商沒掙到多少錢,老百姓也沒買到便宜的蔬菜,其中的利潤很多都被高額的路橋費吸走了。”孔女士説。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調查發現,當前路橋費大概佔到物流企業成本的30%左右,對於平均毛利潤只有10%的物流行業而言,這無疑是一個沉重的負擔。在《證券日報》所評出的2009年上市公司三大暴利行業中,路橋業位居首位。
“高速路的影響不只是抬高物流成本那麼簡單,它還增加了我國整個宏觀經濟的運行成本。”張孝德分析,由於存在“乘數效應”,高速路高收費所導致的物流成本增加,會在許多下游産品上得到放大。“如果高速路收費直接使物流成本增加1塊錢,整個經濟的運行成本就有可能增加5塊錢。”另外,高速路高收費還抑制了比如自駕車旅遊等新興産業的發展。
高速路收費管理亂象會帶來哪些後果?調查發現,增加物流成本(86.1%)、增加公眾負擔(82.0%)、滋生腐敗(81.2%)、引發公眾反感(71.4%)成為四大明顯惡果。降低高速路作為公共設施的利用效率(57.3%)排名第五位。
北京交通大學張曉東:高速路收費管理要問責到個人
高速路違規收費的弊病由來已久。2008年,國家審計署曾對18個省市的收費公路進行審計,結果發現遼寧、湖北等16個省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高達149億元。浙江、安徽等7省提高收費標準,多徵收通行費共計82億多元。山東、北京等12個省市的35條經營性公路,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10倍以上。
然而,此後3年,高速路收費問題不但沒有得到有效治理,反而愈演愈烈。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張曉東認為,解決高速路收費管理問題,除了建立常態審計制度外,還應建立明確的問責機制,要問責到具體的個人。
高速路的收費管理問題究竟該如何治理呢?調查顯示,83.1%的人希望降低收費標準或收費年限,保持高速公路的公益性質;期限年滿的高速路,必須停止收費(81.7%)。這是公眾呼聲最高的兩個期望。
此外,公眾還期望加強對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的財務審計(70.0%);國有高速路公司收支必須公開(68.2%);控制貸款修路者的利潤率,避免暴利(64.1%);在經營上實行政企分開(52.0%)等。
“我國高速路到底應該屬於什麼性質?這是解決高速路收費管理首先要回答的問題。”張孝德説,政府應該把高速路作為公共産品或準公共産品來對待,只有這樣才能解決收費管理的具體問題。
張孝德建議,首先,應該儘快立法,填補我國有關高速路領域的立法空白。現在許多高速路運營方,都是依照合同在收費,“小法綁架了大法”,國家沒有統一的制度規定。
其次,國家應加強對高速路的專門審計工作,公開所有高速路企業的運營、維護成本。最後,國家應對高速路的收費管理進行一次集中整頓,堅決拿掉超期收費的高速路,仍需收費的高速路的收費額度也應根據法律法規進行調整。“至於那些對國民經濟發展産生重大影響的高速路,國家應儘早花錢贖回,讓這些高速路回歸公共産品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