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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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北京市民政局宣佈,今年將為社會組織人員建立一個獨立的編制體系,在工資、福利等方面進行統一規定。同時,今年政府將投入2億元購買5大類共600項社會組織公益服務項目,其中,評價評估、監督指導項目首次明確納入購買服務的範疇。這也意味著,政府花錢向專業的社會組織購買監督“服務”,來保證公益項目的有效實施。
市民政局社團辦相關負責人説,今年將改革完善非營利社會組織的管理體系,把社會組織的工作人員納入到編制管理。“我們會為社會組織工作人員建立一個獨立的編制體系,在工資、福利、人員管理等方面都要進行統一規定。”這個編制體系並非傳統意義上的編制,而是為了給社會組織工作人員一個明確定位,並增加他們的認同感,“同時有了編制,一些相關的優惠政策也可實行,能給社會組織工作人員更多的保障”。
市民政局副局長謝延智介紹,去年市區兩級財政出資1億元,向社會組織購買了300項公益服務項目,今年這個投入將翻倍,政府將投入2億元向社會組織購買共600項公益服務。今年購買的服務項目包括服務民生、公益服務組團、專業服務、培育發展、參與社會管理等5大類,購買服務的範圍也大大擴展,其中專業服務、培育發展兩大類主要是購買能為社會組織提供幫助、服務和支持的公益服務項目。
記者注意到,“評價評估、監督指導項目”“社會組織互助項目”首次納入到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疇。
相關負責人介紹,一些社會組織本身就是非常專業的機構,能夠提供比較專業的評價評估、監督制度等服務,政府向他們購買服務後,等於委託他們對其他公益服務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監管,保證公益服務項目有效實施。同時,通過購買“社會組織互助項目”,也能夠促進社會組織相互之間通過人、財、物等資源實現關聯、互補,以便進一步擴大公益服務範圍,為市民更好地提供多層次的公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