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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善”陳光標應給公眾一個交代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5日 11: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公益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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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稱“做好事不説出來,晚上會睡不著”的“高調慈善家”陳光標,其行善目的如今遭到媒體質疑。

  4月23日《中國經營報》刊發記者調查報道稱,陳光標高調做慈善是借捐款之名行攬項目之實。報道揭示,陳光標宣稱2010年其捐贈總額超過3億元,但這些捐贈有多處含糊不清,甚至有的受捐贈單位根本不存在,以往的捐助也多有水分,存在的問題還包括承諾捐助不到位、虛報捐款金額、名為慈善項目實為投資項目、借慈善影響力拉近政府關係獲取公司業務等。

  慈善事業是一項偉大而崇高的事業,容不得半點褻瀆。陳光標曾被譽為"中國首善",我們當然不願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從中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角度出發,同時也基於對陳光標先生的關心與呵護,作為社會公器,媒體有權利在事實的基礎上予以合理質疑。一個真正的慈善家一定經得起公眾的質疑和歷史的檢驗。陳光標先生應出面予以回應,這既有利於陳光標先生所參與的慈善事業的發展,也有利於增強公眾對他的信任。讓受捐者心安,讓社會公眾放心,讓所有愛心人士引以為鑒。

  從法律層面而言,陳光標被媒體質疑的一些捐贈金額和項目,多是口頭承諾,而沒有執行到位,無法從法律上追究其責任。但事實上,陳光標的高調慈善行為,給他帶來了名利雙收。陳光標通過這些虛報捐贈金額和項目獲得慈善榮譽和影響力,進而通過這種影響力拉近與政府的關係,為其所掌控的江蘇黃埔公司獲取生意機會。報道還舉例稱,2010年9月18日,陳光標家鄉的江蘇泗洪縣化工廠整體資産拍賣,因政府干預,原本底價為2450萬元的項目被江蘇黃埔公司以2020萬元競購成功,隨後以2700萬元的價格轉給另外一家輕鬆獲利。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的發生的慈善捐款不到位、程序不到位、使用不透明等問題,已經暴露出我國慈善法律法規建設的滯後。近日,上海紅十字會的萬元餐飲發票事件,更是引起了公眾對公辦慈善機構的信任危機。有關部門應及早將慈善立法提上日程,制定全國性的專門的慈善法規,積極支持民間慈善機構的發展,為中國慈善事業的健康長遠發展鋪好軌道。

  從道德層面而言,諾而不捐、虛報捐款額、借慈善牟利等都是對誠信文化的背離。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誠信對於一個有責任感的企業家而言,對於一個做慈善的企業家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陳光標聲稱自己高調行善是為了推動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讓更多的人行善。按照中國傳統文化而言,人們很難相信一個不講誠信的人,其從事慈善事業是真心的,同樣,一個真正的慈善家,也不應該是言而無信的。我們期待陳光標先生儘快對媒體披露的虛假捐助事項予以公開回應,並且在今後的捐贈項目中,簽訂捐贈協議,兌現承諾,或是留下捐贈憑證,而對於無憑證的捐贈項目和金額不應該向社會高調宣示,以取信于公眾。

  慈善事業是心的事業,也是行動的事業,陳光標先生高調行善的真實目的究竟是什麼,只有敢於回應公眾質疑,才能還自己一個清白,不令公眾失望,不讓慈善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