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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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9日 11: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公益時報
近日,京哈高速張家灣收費站附近,一輛載有520隻待宰狗的貨車被一百多名動物保護志願者攔截,雙方同時報警。經警方和衛生部門調查,該車持有真實有效的檢疫、消毒、免疫等證明,僵持15小時後,這些狗被一家公司和基金會出資10萬元買下並暫時救助。此事引起巨大反響,400余萬網友在網上展開大爭論。(4月17日《北京晚報》)
在這場有眾多明星和名人捲入的爭論中,我覺得有一個基本概念需要厘清:“養狗”、“救狗”與愛心沒有絕對關聯。
明白一點説就是,一個人是否養狗,只關乎個人愛好與習慣,不能作為一個硬性評判標準:養狗的,就一定有愛心;不養的,就是冷血等等。這個常識,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時刻都能得到印證。
以此觀之,在這起罕見的“截車救狗”事件中,以下道理也同樣應該得到明晰:寵物愛好者“截車救狗”,並無法直接證明他們就是“仁愛之士”,只能説明他們對狗這種動物充滿感情;而那些質疑“截車救狗”的網友們,也未必就一定是冷血之人,只能説他們對“愛心”有自己的理解和立場。
遺憾的是,這些常識在“截車救狗”事件中被寵物愛好者擱置一邊,他們展示出來的是咄咄逼人的態勢,在“救狗”與“愛心”畫上等號,並且將之上升為一個不容質疑的標準:為了顯示他們的“愛心”,可以無視交通法規,強行在高速公路上攔截貨車,並且一攔就是15個小時。為了彰顯他們的 “狗道主義”,他們像親人一樣照顧520隻狗,卻全然不想,這樣長時間堵塞高速交通,萬一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其“愛心”豈不顯得狹隘和矯情?
其實,這起事件和所謂的愛心沒太大關係,只關乎規則問題:某個群體表達自己的訴求——哪怕這個訴求再偉大——要不要遵循這個社會所認可的規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