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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公益時報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高層已就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作了全國性的整體改革部署,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運行高效、治理完善、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公益服務新格局。
4月11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似乎印證了此消息,會議要求全國在2011年全面完成事業單位聘用制推行工作,同時在明年啟動工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試點。與此同時,官方媒體還透露,中編辦、人保部等相關部委正在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以及《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將成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指導性文件。
據統計,中國目前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實際上,事業單位改革幾乎是與國企改革、行政機構改革同時在20年前被提出,20世紀90年代末,國企進行了大刀闊斧式的改革,目前發佈的事業單位改革表要求於2020年完成,而行政改革中即使公車消費問題現在仍然沒有啟動跡象。
這種進程表明了中國改革按照先易後難的步伐推進。國企涉及工人利益,他們因遠離政治權力而缺乏博弈能力,且包括工資、養老、醫療等利益相對簡單。而大部分事業單位的工資以及養老、醫療等福利保障參照公務員標準,且很多機構與行政部門有扯不斷的從屬關係。由於要求"事業單位改革參照企業模式",這意味著要取消很多權力與利益,尤其是養老金會相差一大截。 因此,此次改革雖然涉及人員相對較少,但阻力要遠遠大於國企改革。
相關報道透露的信息表明,此次改革前提是先要將現存事業單位分類,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這一階段首先製造了巨大的障礙,因為這會促使大批事業單位通過遊説和其他方式想回歸行政序列,繼續享受公務員待遇。
因此,如何認定事業單位是否具有行政職能成為關鍵,認定標準模糊會導致更多的事業單位涌入行政行列。這類事業單位回歸行政機構後,毫無疑問會導致行政機構編制的膨脹,這是與以大部制為特徵的行政改革方向相矛盾,也會加重財政負擔。事實上,最近幾年的大部制改革雖然在行政部門實現瘦身,但分流人員大部分進入相應的事業單位,使得這些部門擴編嚴重,成了左手倒右手的遊戲。
當然,與行政部門具有近親關係的事業單位還是少數,但這些單位重歸行政序列毫無疑問會惡化改革環境,在事業單位這一群體之內製造三六九等的不公平現象。
事實上,大部分事業單位幾乎沒有權力光環,而只有穩定收益(比如教育和醫療等),這些單位的人對改革排斥的原因是中國按身份劃分的養老保障制度。在中國,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用繳費即可直接享受高額養老待遇,老無所憂;企業職工繳費額度為全球最高,卻只能領到勉強夠溫飽的退休金;農民(農民工)則幾乎沒有制度上的養老保險。如果事業單位改革的養老金參照企業模式,毫無疑問,將會遭到所有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反對。
所以説,中國在推進行政與事業單位改革之前,首先應該對養老金制度進行徹底改革,重建一個對所有人而言都很公平的福利保障制度,不同於全面的改革,這不存在先易後難,而是態度與立場問題。事業單位改革之所以遲遲無法推進,就是因為行政體制改革沒有深入。事業單位就像是行政機構的影子,行政部門不改革,事業單位也無法改變。而事業單位改革推進緩慢,也是因為行政機構不希望走得太快而將自身改革也推向手術臺而已。
就像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胡德平所説,制定改革的權力部門應該率先改革。目前,行政體制改革應與事業單位改革同步推進,由於行政部門有更多的部門利益與權力因素阻礙,那麼,至少也應該取消公務員在養老、醫療等方面的個人特權,建立全民平等的養老制度,這樣才能消除事業單位改革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