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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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社會公德,倡導文明風尚,測評學年內參加志願服務、公益活動或感恩活動不少於2次。”這是新學期開始後記者在揚州大學新聞與傳媒學院獎學金評判細則上看到的一段話。該規定從2011年9月開始試行,根據規定,如果學生不參與此類感恩或公益活動,將被取消評獎學金的資格。據悉,這是揚州大學第一次將感恩能力寫入獎學金評定細則。(2月25日《揚子晚報》)
現在的學生缺乏感恩,學校很有必要對學生進行感恩教育。當然,對於引發學生的感恩之情,也並非只是佈置學生給父母洗腳之類的老掉牙的作秀動作,完全可以有新的形式。可是,將感恩和獎學金挂鉤,無論如何是不妥的。
將感恩行動與獎學金評定挂鉤,學生面臨著三大糾結:“感恩”行為怎麼去界定;感恩之心會不會功利化;感恩還需要保留“證據”?顯然,學生的糾結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感恩並不在於形式,而在於行動,在於有一顆感恩的心。感恩不是以次數來量化的,也不是以物質來衡量的。感恩一旦和獎學金挂鉤,勢必使感恩變成一種純功利的東西。況且,感恩了,還需要保留“證據”,這就讓人難以接受。比如給父母送一束花,那就要拍照保留;和父母聊天,就要截圖保留;給父母寫信,也要複印保留……很私密的感恩卻要以公開的形式來取得別人相信,這樣的感恩還有感恩的本質意義嗎?
校方回應,“做總比不做好”,話雖然如此,但過於形式主義,不如不做。感恩是發自內心的,而帶著功利,奔著獎學金去的感恩,可能更容易使學生變得冷漠。
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可感恩之心卻不能用獎學金來刺激,事實上,也不一定能刺激起來,我就不相信,獎學金和感恩一挂鉤,學生就變得會感恩,懂感恩。
奔獎學金而去的感恩很糾結,一旦感恩,就要遭遇眾多狐疑的目光,你是為了獎學金而做出來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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