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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見義勇為致腰椎爆裂骨折 欲訴鄰居討醫藥費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2日 09: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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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忠縣石寶鎮秦嶺村一組村民吳後祥幫鄰居家滅火,被倒下的墻體砸傷,導致腰椎體爆裂骨折伴截癱。2月21日,石寶鎮政府授予吳後祥“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

  如今,吳後祥躺在病床上快兩個月了,已經花掉治療費11萬餘元,債臺高築。接受治療的同時,吳後祥想的就是如何和鄰居打官司,索要治療費。

  幫鄰居滅火,墻體倒下壓住他

  45歲的吳後祥在天津打工,去年12月底才回到家鄉。

  今年1月6日下午3時許,吳後祥和妻子正在家裏看電視,突然聽見屋外有人吼:“支中平家起火了,快救火!”

  吳後祥夫婦立即飛奔出門,發現鄰居支中明、支中平家廚房濃煙滾滾,火苗借著風勢呼呼上躥。吳後祥衝到廚房屋檐下,與其他村民一道將一捆捆幹柴抱到院壩。通過眾村民努力,廚房周圍幹柴全部轉移,保住了支家3間正房。

  下午4時30分,支中平趕了回來。廚房已燒成光架架,尚有部分殘留物在燃燒。為避免火災事故繼續發生,支中平叫尚未離開火場的吳後祥等幾位村民幫忙,繼續撲火。

  下午6時左右,廚房一壁高四五米的磚墻向吳後祥站的方向倒去。聽見驚呼,吳後祥本能地丟下手中水管開跑,沒跑兩步就被倒下的墻體壓住。

  10多分鐘後,村民將吳後祥從廢墟中刨出,送往忠縣人民醫院。吳後祥被確診為腰椎體爆裂骨折伴截癱。經過一個多月精心治療,吳後祥目前已有明顯好轉,但仍不能運動,不排除下半身終身殘疾可能。

  為鉅額治療費,和睦鄰里反目

  昨日,記者在忠縣人民醫院外一科住院部見到吳後祥。他面頰消瘦,下半身打著夾板。吳後祥介紹,至今已花費11萬餘元醫療費,絕大部分錢是向親友借的。

  吳妻袁淑瓊説,剛入院時丈夫在忠縣人民醫院做過一次手術,2月3日又轉院到主城醫院進行了二次手術,每天開支不下400元。他們諮詢,出院後每天醫藥費不少於200元。

  吳後祥是一家的頂梁柱,上有一個82歲老母,下有一個女兒在讀高三,一家人生活本就拮據。

  石寶鎮黨委書記陳敬榮介紹,吳後祥受傷第6天,石寶鎮政府就開始為他申請“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先後為他解決了9000元救助金,正為他申報解決低保金、申報縣級“見義勇為”稱號等。此外,通過農村醫療保險,吳後祥已報賬1.9萬餘元。

  “自從住院後,多次找到支家人,要求支付醫療費,除開頭支付了14500元外,如今對方再不肯給一分錢了。”吳後祥説,為了拿到這14500元,女兒找了支家人很多次,還曾經兩次將支中平經營的客車堵截。

  秦嶺村一組村民介紹,吳、支兩家相距不過幾百米,平常關係良好。如今,村民們説起此事就搖頭:“就是錢的問題呀,鄉里鄉親的一下就成仇人了。”

  吳家想打官司向受益鄰居索賠

  2月17日,石寶鎮政府出具了一份證明信,證明支家兄弟支付了14500元醫療費後,不願再支付醫療費,吳家需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縣裏相關部門提供法律援助並減免訴訟費用。

  支中平昨日告訴記者,即使法院判決,自己肯定不會再支付吳後祥醫療費。第一,房子是哥哥支中明所有;第二,支中明家房屋著火是天災人禍,吳後祥有救火的義務,況且當時也沒有人強迫他去救火。支中平強調,吳後祥是一個成年人,參加救火就曉得有危險,應保護好自己。

  石寶鎮政府領導介紹,著火房屋嚴格來説是支中平母親所有,支中明是殘疾人,未婚,沒有支付醫療費能力。支家兄弟沒有分家,共用該廚房。而且,吳後祥受傷也確實是支中平回來後請他繼續撲火導致,從責任上和道義上講,支中平有支付部分醫藥費的義務。

  專家釋法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侯國躍認為,由於屬於見義勇為,吳後祥可以向政府申請救助金。此外,他還有權向受益人支家提出索賠。至於具體該賠多少,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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