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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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10: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雲南省首例環境公益訴訟案13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該案是雲南省7個環保法庭成立兩年來“零的突破”。
2010年8月12日,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提起公益訴訟,狀告昆明三農農牧有限公司、昆明羊甫聯合牧業有限公司環境公益民事侵權。同時,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也以支持起訴人身份出庭。
法庭上,公益訴訟人指控,三農公司未獲環境主管部門行政許可,擅自實施小哨生態畜牧小區項目建設,在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未建成投入使用前,隨意向周邊環境排放養殖污水,造成昆明市嵩明縣七里灣大龍潭飲用水源受到嚴重污染,地下水供給系統及出水口水質污染,原有的飲用水功能喪失,直接導致當地人畜飲水和生産、生活用水發生困難,其行為已損害了環境公共利益。羊甫公司作為養殖小區建設項目申報單位,未經原環評審批主管行政機關同意,擅自將養殖小區建設項目交由三農公司實施,且在實施過程中未履行或督促三農公司履行環評批復要求的環境保護義務,應對污染事故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益訴訟人要求對方立即停止對環境的污染,賠償為治理大龍潭水污染所發生的全部費用,暫計417.21萬元;賠償為處理水污染事故所産生的專項應急環境監測費和污染治理成本評估費,共計15萬餘元。
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均對三農公司造成的污染事實無異議。
三農公司辯稱,小哨生態畜牧小區項目依法辦理了相應的審批、規劃和環評手續,取得了政府批准文件,且因污染事件該公司已受到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污染事件發生後,三農公司及時採取措施保障人畜飲水,同時積極推進了治污設施的建設。
13日的庭審持續了一天時間,法庭將擇日宣判。
參與今日庭審的此間法律界人士認為,該案的開庭,不論結局如何,都將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保護和改善環境、保護公民環境權益將産生深遠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