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于3月8日下午15時30分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舉行記者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衛生部部長陳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答記者問。
針對目前經濟適用房存在著變相福利分房的問題的説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確有一些地方把經濟適用房分配給了中等收入甚至是高收入的人,但是少數不是多少,他同時也強調,對這種少數也不會容忍,他透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各個省正在抓這項工作。“你不能説開著奔馳到這兒來領經濟適用住房,這是絕對不能夠允許的,有這樣的地方肯定是腐敗問題,這是不能夠容忍的,這個決心是很大的。”,姜部長語氣堅定地告訴記者。
姜偉新介紹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定義和規定:第一,必須是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及其以下,不超過60平方米。第二,它所適用的範圍、供應的人群必須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是兩個比較關鍵的內容和規定。
姜偉新表示,下一步將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 對經濟適用住房公示、公開,避免開著奔馳來要經濟適用住房,公開家庭收入、住房情況等等。同時,擴大經濟適用房適用範圍,鼓勵一些地方把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房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逐步過渡。
他同時也表示,不能因為經濟適用房的過程中存在問題就停止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安排。
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