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傳出消息:今年稅務部門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房地産模擬評稅,物業稅模擬試點將推廣至全國。
物業稅的開徵時機是否成熟?如果開徵,對樓市乃至宏觀經濟的影響幾何?針對這些讀者關心的問題,今日起我們將陸續邀請專家參與討論。 ——編者按
進入新年,有關開徵物業稅的聲音又熱鬧了起來。物業稅是國際上一個比較流行的稅種,但在我國卻一直未能推出,顯然,其中包含著深刻的原因。目前,面對高企的房價,社會上産生了很大的意見,政府也在大力推行市場調控,期望減緩房價的進一步上升勢頭,促進民生的和諧發展。在此背景下,物業稅似乎已經呼之欲出。
但是,期望用物業稅來打壓房價,很可能是一種一廂情願的想法。這是因為,房價高企的癥結在於這個市場擁有強大的剛性需求,物業稅的開徵只是增加了民眾保有住房的開支,但民眾不可能因為增加了這點開支而放棄住房需求。因此,物業稅的開徵只是增加了民眾的住房負擔,而不可能成為減輕住房負擔的一個途徑。當然,在目前房價高企的構成因素中,投機勢力過於興盛是一個重要原因,當大量普通百姓為買不到房、買不起房而苦惱的時候,一些“先富起來”的人卻囤積著幾套房屋,極端的甚至可以有幾十套房屋,物業稅的開徵無疑將大大增加他們的稅負支出,甚至讓他們難以承受。但是,按一般的情況來説,擁有多套住房的投機客,他們的住房通常不會閒置,而是已經投入出租市場,他們完全可以將這部分支出轉嫁給租客。由於物業稅是一種全民稅種,不可能只向一部分富人徵收,因此,當這一稅種面世的時候,最先感受到壓力的,必然是那些收入不高的普通民眾,而不是富人。而房價也不可能因為出現了這一稅種而大幅度下滑。事實上,在住房作為商品的整個市場流轉過程中,我國已經設立了多個稅種,它們從來沒有對房價的起落産生杠桿作用,又怎麼可能指望物業稅能夠在這方面發揮神奇作用呢?
即使政府有決心將物業稅作為砍向房地産市場投機勢力的一把“大刀”來使用,比如規定只向擁有若干套住房的富人徵收,並且可以制訂很高的稅收比例——且不説政府要達到這個目標,先期必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市場調查,在現行的社會格局中這幾乎是無法辦到的,而當政府一旦真的以此為模式來徵收物業稅,政府也將陷入難以自拔的政治倫理困境。這是因為,那些擁有若干套住房的投機者,他們的住房一般都是住房制度改革後形成的商品房,政府在這些商品房的流轉過程中,已經通過土地招拍挂的途徑先期收取了大量資金,商品房的價格構成中包括了土地拍賣過程中所形成的地價。政府已經一次性地收取了未來幾十年內土地及土地上建築物所應該收取的政府紅利,回過頭來再向住房所有者收取物業稅,這是一種“二次稅收”,在法理上是説不過去的。
根據這樣的分析,我們也可看出,目前在商品房建設中的土地供應普遍實行的招拍挂形式,雖然可以讓土地的價值得到極大發揮,滿足政府“土地財政”的需求,但已經産生了一定的副作用,不利於房地産市場的協調發展。
綜上所述,雖然開徵物業稅是我們的一個目標,但考慮到現存房地産市場的實際面貌,還缺少開徵的可行性。如果為了平抑房價而開徵這一稅種,很可能不僅達不到目的,反而造成房地産市場的進一步混亂,使房價出現更劇烈的上升,損害普通民眾利益。
責編:楊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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