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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房價,地方政府別遮遮掩掩、羞羞答答

 

CCTV.com  2009年12月27日 09: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近日,國家遏制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打出了調控的第一拳:開發商拿地首付不低於50%。

  此前,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對高房價的調控,順應了民意,不少人都在翹首以盼,等待出臺更具體的措施。

  一線城市房地産,是不是存在泡沫,這已是無需爭論的問題了。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研究報告表明,目前中國城市居民85%的家庭無力買房;中國人民銀行11月下旬的一項調查也顯示,70%的城鎮居民認為“房價高的難以接受”。

  然而,不少人,也心存疑慮,這輪房地産調控,能否真正遏制飛漲的房價?

  近年來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出臺的政策不少,措施不可謂不嚴,決心不可謂不大。如2005年的“國八條”、2006年的“國六條”,但收效不明顯。房價一邊調控一邊上漲。

  遏制房價不力,原因眾多。但一些地方政府執行不力,難逃其咎。

  有人説,涉及到房地産,不少地方政府選擇性很強、隨意性很大:對我有利的,不但堅決執行,還要加大力度;對地方沒利的政策,影響創收的,高高挂起,陽奉陰違。

  不但如此,國家的明文規定,不少也未執行到位,打了折扣。比如,國家規定,土地出售兩年不開發就收回,可實際操作中,被逾期不開發收回的土地,鳳毛麟角。在一些地方,主管部門領導甚至公開鼓勵房價上漲,縱容開發商“捂盤”;個別地方甚至政府出頭,越俎代庖,下發紅頭文件,幫開發商賣房子。

  的確,在現行的財稅體制下,地方政府是高房價的直接受益者,不但可以獲得土地轉讓收益,還可以徵收各種稅費;還能通過高房價,增加GDP,完成經濟增長指標。有的地方,房地産一柱擎天,房地産投資已佔到投資總額的40%甚至更高;包括賣地在內的房樓市産生的稅費,佔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0%以上。過度依賴房地産的增長方式,當然不是科學的發展方式;賣地式的財政增長,也不會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是改善民生的重點任務之一。所以,群眾“住有所居”是各級政府的基本責任。房地産健康發展、地方經濟增長與百姓“住有所居”之間並不矛盾,關鍵看能否處理好其關係。如果地方政府只注重商品房開發,一味抬高房價,忽視了保障性住房建設,容易引發社會矛盾。

  對待國家的樓市調控,地方政府不能再遮遮掩掩、羞羞答答,他們是調控的主力軍,大有可為,除了落實好國家各項政策,還應拿出切實可行的符合本地實際的措施。

  比如,適當增加土地供應,減少不斷出現的“地王”現象;大力發展包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對開發商“捂盤”、哄抬房價等不良行為,進行及時監管處罰等等。

  對國家有關部門來説,還要及時檢查政策在各地的落實情況,不能讓它們僅僅挂在墻上,寫在文件裏,畫餅充饑。

  為真正讓地方感到壓力,能否下決心,將房價納入對地方政府領導幹部的考核指標體系,房價明顯過高、存在泡沫的地方,在考核上減分,和烏紗帽挂起鉤來。

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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