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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價聽證會9名代表拒絕公開身份遭質疑

 

CCTV.com  2009年12月24日 07:3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工人日報  

  在全國許多缺水城市上漲水價之時,水資源並不缺乏的福州市,也“適時”地公佈了自來水每噸擬漲0.5元的初步調價方案,並將於12月31日召開水價調整聽證會。隨著聽證會日期的臨近,關於聽證會參加人身份和産生程序的問題卻遭到質疑。

  此前,福州市物價局發出公告,擬徵集22名人員參加此次價格調整聽證會。12月14日,市物價局舉行水價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名單抽取儀式,按隨機抽取的原則,從22名公開徵集的消費者中隨機選取8名消費者參加人、3名旁聽人,並當場確認公佈。然而,在被抽中者中除一位記者願意公開身份之外,其他人並不願意公開身份。

  “參加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的是民意,如果連自己的身份都不敢公開,誰能保證他們是普通的消費者代表。”採訪中,許多市民表示,首先要保證聽證會代表不能“被代表”,才有保障市民話語權之説,否則難逃走過場之嫌。

  而作為消費者“代言人”的福建省消委會,也對此表示質疑,認為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聽證的代表中應當有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其他消費者組織和消費者的代表,其中消費者的代表應當不少於三分之一。消費者的代表由同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推薦。”

  省消委會投訴監督部主任段建平也表示,按照福建省法規規定,此次福州市水價調整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應該由福州市消費者委員會來推薦,而目前的推薦過程並沒有經過福州市一級的消委會組織,因此在程序上存在違法現象。

  針對此次水價聽證會的9名消費者不願意公開身份問題,段建平認為存在不合理之處。從隱私權的角度,這9人有權不公開身份,但既然是被抽選出來的消費者代表,他們除了代表自己的意願之外,很大程度上應該反映民聲,這樣其他消費者就有權知道他們的身份背景,這也是其他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代表只代表自己的話,那麼這個聽證會就沒有意義了。

  對此,福州市物價局表示,聽證代表産生的所有程序,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第十條“聽證會參加人由下列方式産生:(一)消費者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之規定嚴格執行,並在媒體的監督下進行,不存在違法問題。

  福建省人大經濟立法處有關人士指出,省消委會和福州市物價局所依據的規定一方屬於地方性法規,另一方屬於部門規章,對於他們各自依據的法律法規中存在的抵觸問題,應當由國務院來裁定。(記者吳鐸思)

責編:龐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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