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自推出以來,公司債券即以其穩定的收益、較低的風險和較好的流動性等優勢而廣受投資者青睞。至今已有185隻公司債券在上交所成功發行上市,發行規模近4000億元,今年到目前的交易量35000多億元,較好地滿足了發行人資金融通和廣大投資人合理配置資産、提高資金收益的要求,公司債券已經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新生力量和投資者選擇投資的重要工具。
但是,“股市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債券投資同樣如此,風險無處不在。只有正確認識公司債券,了解公司債券可能存在的風險,才能更好地把握機會、規避風險,贏取更大收益。
一、認識公司債券
(一)公司債券的品種
1.上市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是指依據《公司法》、《證券法》,由上市公司發行的,符合《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9號)規定的發行條件,報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的公司債券。
2.企業債券:是我國存在的一種特殊法律規定的債券形式。按照中國國務院1993年8月頒布實施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根據《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企業債券在審批制度上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未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行或者變相發行企業債券”。
3.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的一種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特性,主要特點為:債權性、股權性和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為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持有者可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4.分離交易可轉債: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全稱是“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顧名思義,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認股權證和公司債券的組合産品,該種産品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可在上市後分別交易,即發行時是組合在一起的,上市後自動拆分成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
(二)公司債券的基本要素
與股票不同,認識公司債券首先要把握以下四個基本要素:
1.票面價值。債券的票面價值即面值,是指債券發行時設定的票面金額,目前一般是100元/張。
2.債券價格。債券價格包括發行價格和交易價格。債券發行價格是發行人或其主承銷商發行債券時所使用的價格,也是投資人認購公司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格。與債券面值相比較,債券的發行價格有三種形式:當債券發行價格高於面值時,稱為溢價發行;當債券發行價格低於面值時,稱為折價發行;當債券發行價格等於面值時,稱為平價發行。
債券交易價格就是債券買賣時的成交價格。上交所公司債券買賣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辦法,即按不含應計利息的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之和的全價進行結算。假設某日A債券的凈價報價為108.70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08.70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託交易,交易後産生的“成交價”以凈價表示。但結算價仍是全價,即凈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結算價。通常投資者的交割單上會分別列明結算價、成交凈價及應計利息額。假設該債券到該日的應計利息額為0.60元,則結算價為108.70+0.60=109.30元。
在行情表上我們還會看到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和最低價。最高價是一天交易中最高的成交價格;最低價即一天交易中最低的成交價格;開盤價是當天開市第一筆交易價格;閉市前的最後一筆交易價格就是收盤價。這些價格指的都是凈價。
3.償還期限。債券的償還期限是個時間段,起點是債券的發行日期,終點是債券本金和最後一期利息的償還日期。償還日期也稱為到期日。在到期日,發行人償還本金和應付利息,債券代表的債權債務關係終止。
4.票面利率。票面利率是指每年支付的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債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所得數值就是投資者每年可獲得的利息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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