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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超標事件續:海口工商局承認失誤 局長被調走

 

CCTV.com  2009年12月03日 08: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費者發佈了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3種飲料總砷含量超標的消息;時隔一週的12月1日22時左右,這家工商局又向記者通報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消息,稱農夫山泉、統一3種飲料復檢結果全部合格,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祿也表示“我們認可復檢結果。”但是農夫山泉則表示,對整個復檢過程“不予認同”。

  海口市工商局承認失誤是沒有將檢測結果及時告知廠家

  12月2日,海南省衛生廳認為,海口市工商局在處理此事時存在“程序錯誤”。該廳疾控處主任科員馬永忠對於海口市工商局公佈初次抽檢結果的做法,認為不符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

  馬永忠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不合格”的檢驗結果告知被抽檢單位。根據規定,被抽檢單位對初次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復檢,質檢部門採集樣本時都有留樣,復檢時應對同一批次或初次抽檢時留樣的産品進行復檢。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才是最終檢驗結論。

  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祿12月2日承認,此事處理的主要失誤,是沒有將檢測結果及時告知廠家。

  初檢部門竟稱“有不接受採訪的權利”

  在復檢結果出來前,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主任吳淑良11月30日對記者表示,我們完全可以對送檢樣品檢測結果負責。

  復檢結果出來以後,記者于12月2日上午前往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採訪,遭到了門口保安的阻攔。該技術中心主任吳淑良也一直不接電話。等了一個多小時,該局辦公室主任鄺力出來説:“你們記者有採訪的權利,我們也有不接受採訪的權利。”鄺力還表示,該技術中心受委託按照正常程序對産品進行檢測,屬於正常業務範疇。

  記者追問兩個檢測結果為何截然不同?鄺力表示説:“我們有關人員正在了解情況,進行調查,如果有結果會通知媒體。”

  農夫山泉不認同復檢過程

  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鐘睒睒2日中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農夫山泉對整個復檢過程“不予認同”。

  鐘睒睒説,無論結果好壞,這次復檢在程序上沒有被檢企業的參與,是違法違規的。

  據農夫山泉董事會秘書周力介紹,農夫山泉至今未獲得任何有關抽樣檢測的書面資料、處罰決定或通知,初次抽檢中海口市工商局就違規違法。

  農夫山泉還反映,海口市工商局在初檢結果出來後,直接以消費警示的形式向多家有影響力的媒體披露了被檢産品砷含量超標的消息。而《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佈制度”,食品安全的總體情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的風險警示信息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公佈。若信息影響力限于特定區域,也可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公佈。發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至少屬於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職權,海口市工商局發佈信息屬於違法越權。

  兩個截然不同的檢測結果,導致了消費者困惑、企業蒙受損失,行政部門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2日在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祿向記者表示,他個人無法説,要經局領導班子研究後再表態。據悉,12月1日,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領導更換,原局長何運傑調省工商局工作,省工商局辦公室主任江鶴擔任海口市工商局局長。

  (新華社記者 卜雲彤、王暉余、趙葉蘋、周慧敏、李亞彪)

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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