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經濟頻道 > 銀行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銀行入股保險公司試點:每家銀行只能投資一家

 

CCTV.com  2009年11月27日 07: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題:多家銀行爭取參股保險公司試點名額 銀行須“一對一”選擇現有保險公司

  《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近日由銀監會發佈實施。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應具備哪些準入條件?試點有無數量限制?有哪些風險以及如何防範?普通的金融消費者又可以從中得到哪些好處?26日,新華社記者就以上問題採訪了銀監會、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及有關專家。

  多家銀行爭取參股試點名額 銀行須“一對一”選擇現有保險公司

  記者從保監會獲得證實,兩個多月前,中國銀行就已獲准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保險參股恒安標準人壽,成為繼交通銀行獲准從中國人壽接過中保康聯人壽51%的股權後,第二家參股保險公司的銀行。眼下,包括建設銀行、北京銀行在內,不少銀行正積極爭取參股保險公司試點名額。

  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應具備哪些準入條件?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擬投資保險公司的商業銀行應具備較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及並表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有效,業務經營穩健,資本充足率在扣除擬投資額後應符合監管標準。同時,董事會成員中應具有熟知保險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的人員。

  對於試點的審批程序,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需向銀監會遞交申請,銀監會負責審查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方案。擬試點的保險公司則向保監會提出申請,經保監會批准後實施。

  “根據國務院確定的試點原則,為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現階段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原則上應選擇現有保險公司,且一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説。

  保監會認為,銀行作為優質股東,其入股保險公司能保證持續的出資能力,且有助於實現銀行客戶資源與保險公司的共享,因此持歡迎態度。

  銀行綜合經營邁新步 銀保合作空間巨大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院長丁志傑認為,當前我國金融創新不足,銀行入股保險公司對銀行業的綜合化經營意義重大,有利於推動銀行業金融創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利於銀行的穩健經營和提高國際競爭力。

  早在2006年,保險公司入股銀行業的步伐已經開始。當年9月,保監會出臺《關於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允許保險機構投資境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未上市銀行的股權。隨後出現了中國人壽收購廣東發展銀行20%股權、中國平安收購深圳商業銀行89.2%股權。

  “近年來,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不斷加強,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更是發展迅速,銀行已成為保險産品銷售的主要渠道之一。但對銀行來説,目前的銀保合作仍停留在代理業務層面,進一步合作的空間很大。”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説。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庹國柱教授表示,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的股權合作表明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進程不斷深入。銀行入股保險公司將增強保險公司資本金實力,銀行的盈利渠道也將拓寬。擁有長期資金的保險公司投資入股銀行,則有望獲得穩健豐厚的投資回報。

  那麼,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將給普通金融消費者帶來什麼好處?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將有利於促進銀行業和保險業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將保險業務納入銀行整體的金融戰略統籌考慮,將對新産品開發、銷售理念、理財人員培訓等方面産生積極影響。銀行可為客戶提供更加多樣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並對消費者的財務規劃和風險保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對客戶的信息資料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商業銀行與入股保險公司相互提供客戶信息資料須取得客戶同意,業務往來不得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

  四大風險不容忽視 “四管齊下”嚴加防範

  “銀行入股保險公司,為銀行增加了重要盈利渠道,有利於銀行為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但如果缺少風險管理,會使銀行資金面臨高風險。”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説。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説,銀行入股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四個方面: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關聯交易帶來的風險集中與風險蔓延;銀保合作可能造成銀行信譽風險外溢;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非專業性或缺乏經驗造成的管理風險;並表管理不健全可能産生的資本重復計算等。

  “為指導和規範試點工作,防範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跨業傳遞,避免系統性風險的出現,銀監會制定併發布了管理辦法。”他説。

1/2

  相關鏈結: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