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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專家:十二五住房基本目標人人有房住

 

CCTV.com  2009年11月24日 14: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十二五”:住房發展的基本目標是人人有房住

陳淮

  陳淮簡介 陳淮,1952年2月生,1987年在中國人民大學獲博士學位,1993年獲研究員職稱,為國家級有特殊貢獻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曾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現為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住房與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曾于1987年至1989在日本東海大學作訪問學者,1992年至1993年在美國斯坦福大學作客座研究員。

  ●我國“買得起房”的家庭所佔比重遠低於發?錒遙枰悍炕虼蛩愎悍康募彝ニ急戎卦蛟陡哂詵四錒搖R謎廡┬棖筧康玫鉸悖遼儺枰?20年左右的週期。

  ●我國城鎮住房定量的理想化目標應為,到“十二五”期末,城鎮戶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2020年戶均90平方米。

  ●前期我國已經在救助性保障上做出了巨大努力,到“十二五”末期,這一保障層次的發展任務將不再是住房保障體系的重心。

  ●在當地居住滿5年以上、家庭兩個月收入不足當地平均商品住房銷售價1平方米、且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時當地平均水平60%的家庭,保證每年滿足其中的15%購買到政策性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或滿足租賃到政府提供(包括政府支持社會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

  “十一五”最後一年和即將到來的“十二五”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判斷前期城鎮住房發展基本狀況、總結實踐中的經驗教訓、發現住房體系中的薄弱環節、促進我國城鎮化戰略的健康發展、實現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制定新的符合國情的中長期戰略、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都迫切需要對未來我國城鎮住房發展目標作出基本判斷。

  一、“住有所居”仍是住房發展基本目標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已經有了極大的改善。城鎮實有住房總面積已經從1990年的20億平方米增長到了2008年的124億平方米。在住房建設規模和速度上,以及人均住房面積水平上,我們都已經創造了一個世界性、歷史性的奇跡。客觀判斷,我們已經走過了嚴重的“房荒”階段,已經解決了“大多數人有房子住”的問題,從總體上已經基本實現了住房“脫困”的目標。但由於起點的住房水平過低、發展歷史短、城鎮化速度不斷加快、發展不平衡等原因,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狀況仍然普遍存在,城鎮化過程中向城鎮聚集人口的住房需求遠未滿足,普通工薪階層住房改善的迫切要求面臨收入和房價的尖銳矛盾。“十二五”到2020年,我國城鎮住房發展仍處於“脫困優先、適度改善”的階段。在“大多數人有房住”的基礎上,我們要努力實現的下一戰略目標應是“人人有房住”、“大多數人適度改善”和“中低收入群體優先改善”。也就是説,下一戰略週期內,我國城鎮住房基本目標,仍是“住有所居”。

  新時期的“住有所居”目標,包含三個層次的含義。

  1、要進一步完善廉租房等低端保障體系。

  實現“人人有房住”是“住有所居”的最基本含義。完善低端政策性保障住房是實現“人人有房住”的最重要途徑。在“十一五”期間,從2007年國務院24號文件“擴大廉租房覆蓋範圍”到2008年“擴大內需”中加大廉租房建設力度,我們估計,到2010年,縣以上城市普遍建立廉租房制度、城鎮戶籍居民“應保盡保”的目標可以初步實現,林區礦區等特困地區的集中救助可以取得明顯效果;再經過“十二五”的一個中期過程,城鎮戶籍居民中住房嚴重困難的家庭所佔比重可能縮小到一個相對常態的1%左右(即200萬戶左右),大規模廉租房建設可能會告一段落。但這並不意味著低端群體的住房保障已經實現了全覆蓋,從國際經驗看,最終解決最後1%住房嚴重困難家庭“有房住”的問題需要的時間一般比較長,可能仍需10年左右。考慮到我國農村人口向城鎮快速聚集的基本國情,如果把常住人口的低端保障也包含進來,到2020年前,我國廉租房層次的低端保障住房建設仍需保持在一定規模。到2020年,城鎮低端住房保障目標應為基本實現包括常住人口在內的“應保盡保”,即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難家庭,在政府的救助政策下,可以住上戶均建築面積30-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難戶,指當時當地城鎮居民中收入最低的10%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的家庭,這部分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極弱,需要政府實施救助性的住房保障政策。2020年時,最低住房保障標準應當是對這一類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全部通過廉租住房解決居住問題,對其中擁有産權房的家庭,可實行反向遞減補貼。其中“應保盡保”的含義是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即時可解決,無需輪候。

  考慮到未來11年間我國仍將處於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高潮中,到2020年時,依地區不同,城鎮常住人口中這類家庭所佔比重仍將保持在4%-8%左右。

  從滿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出發,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和人口等因素,我們建議,最低住房保障水平可定為每戶建築面積30-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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