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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萬打入騙子賬戶 眼看20萬被取銀行該負何責?

 

CCTV.com  2009年11月24日 13: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東南新聞網   

  2名刑警、3名客戶、幾個銀行工作人員、大堂經理,大家圍著電腦一臉著急。電腦屏幕顯示:客戶存進騙子賬戶裏的40萬元,正以幾千元、幾萬元的速度減少。刑警説,看看有什麼辦法止住?客戶哀求,想想辦法吧!銀行的工作人員也是一臉著急,但卻説,沒辦法沒辦法,這種情況實在沒辦法。

  2個半小時後,電腦顯示,騙子停止了取款和消費,此刻40萬元只剩下17萬多元了。直到3個半小時後,銀行才“有了辦法”——— 將騙子的賬戶臨時挂失。

  2009年11月20日,客戶王偉平起訴建設銀行長泰支行“不作為”的終審官司,在漳州中級法院開庭。此前的一審官司,王偉平的訟訴被長泰法院駁回。

  昨日,記者對此案進行了深入調查。

  起因

  匯款前 詐騙短信來了

  2008年10月,姚美生、張鳳金和王偉平合夥要投標一工程項目,通過長泰縣某局黃局長介紹,三人挂靠上饒一路橋公司,以該公司名義參與競標。參加工程投標需交納保證金40萬,需在10月7日18時之前打給公司。

  10月6日上午9時,張鳳金收到了黃局長短信,內容為路橋公司賬戶以及開戶行,張鳳金將短信轉發給王偉平,由王偉平去建行匯款。不想9時25分許,張鳳金又收到一條短信:“賬號已換,請把錢打在此建設銀行6227……,戶名:李秋玲。”張鳳金順手就將該短信轉發給了王偉平。

  接到短信,正在前往匯款路上的王偉平覺得納悶:這種錢只能打到對公賬戶上,不是不能打到私人賬戶嗎?因王偉平跟黃局長原本就熟識,於是直接詢問黃局長,不想黃局長隨意回答説,估計是路橋公司出納的賬號。

  匯完款 發現受騙

  10月6日11時27分許,王偉平和姚美生兩人來到了建設銀行長泰縣支行並將40萬現金存入了李秋玲賬戶。王偉平立即打電話給路橋公司諮詢是否有收到錢款。但公司答覆:“我們公司沒有匯款到個人賬戶的。”

  王偉平和姚美生立即去找黃局長詢問是否有發過一個叫李秋玲的個人賬號給張鳳金?黃局長説沒有。這下王偉平、姚美生以及聞訊趕來的張鳳金都慌了。三人兵分兩路,王偉平負責跟銀行交涉。而姚美生和張鳳金趕去公安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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