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武漢、杭州、合肥等多個南方城市出現天然氣荒。中石油稱,氣荒是氣候原因所致,由於北方出現罕見的大雪和冰凍,不得不減供長江以南部分城市。但也有業內人士稱,氣荒與壟斷有密切關係,且不排除石油巨頭借此向政府定價機構施加壓力,迫使其調價的意圖。
目前,國內天然氣供應市場的上遊是高度壟斷的,主要就是中石油、中石化這兩大巨頭。而天然氣的終端銷售價格,則由政府定價。近段時間以來,兩大天然氣巨頭認為目前的價格不合理,已通過各種渠道要求政府定價機構調高天然氣價格。但政府基於種種考慮,尚未調整。根據中石化原計劃,今年9月份“川氣東送”實現局部通氣,年底全線貫通。但到目前為止,中石化仍然未與下游燃氣公司簽訂購銷協議。
中石化內部人士坦率指出,如果價格不理順,相關單位發展天然氣的積極性就不會很高。今次的氣候因素,正好給了天然氣巨頭們向政府定價機構施壓的好時機。事實上,這些年來,這類故事曾上演過多次。每一次,在壟斷巨頭們認為價格不合理時,就會出現油荒、氣荒或電荒。
巨頭們的理由聽起來蠻有道理:政府定價太低,企業賠錢,憑什麼要增加供應?這樣的理由如果出自競爭性私企,或許有道理,但出自壟斷性國企,就不能成立。
第一個原因在於,競爭是一種發現程序,其中包括發現價格。一件商品的價格不是由成本決定的,也不是由供需決定的,而是由處於市場過程中的供需雙方的預期決定的。當一個行業處於壟斷狀態,人們無從發現可信的成本,更不可能發現最低成本。壟斷者對外宣稱某個價格不足以覆蓋它的成本,其公信力自然非常低。
第二個原因在於,人民之所以同意政府拿納稅人的資金,用於投資設立國有企業,就是為了讓國企能給自己帶來私企所不能帶來的便利,比如,維持某種産品和服務的低廉價格或普遍的、不間斷的服務。為達成這一目的,人民進一步同意政府授予它們以壟斷權,禁止其他企業進入該行業侵蝕它們的市場份額。於是,壟斷的國企享有雙重特權。
為此,壟斷性國企必須回報民眾,比如,在某種特殊時期,哪怕價格不合理,也必須保證服務,這是其道義、政治與法律責任。但就在寒氣逼人之際,由壟斷性國企供應的天然氣卻減少了。這就證明了,民眾當初同意政府設立國企、並授予其壟斷權的目標,被這些企業忘記了。此時,政府監管機構應當敦促天然氣巨頭們立即記起自己的公共責任,增加供應,或者立即取消其壟斷地位,引入多元競爭主體。
這也向政府、全社會提了一個醒:國企同樣是追逐自身利益的自利主體。更為糟糕的是,像天然氣巨頭們一樣,這類企業很容易形成默契或公開闔謀,對監管機構或定價機構施加壓力,甚至出現經濟學理論中所説的“俘獲”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監管機構或定價機構,服務於它們的特殊利益,而完全忽略自己的公共責任。
不論是從價格角度,還是從保障供應、維護公眾利益的角度,政府相關部門都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打破天然氣行業及其他能源行業的壟斷格局。競爭能降低價格,中國過去三十多年的歷史也已證明:競爭性市場才是公眾利益的最佳保障。(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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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