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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費今起“最高標準”復徵

 

CCTV.com  2009年11月14日 08:1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該標準為聯動機制允許範圍的上限

  12日,民航局通知稱,航空公司14日起可在聯動機制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費以及具體收取標準。昨日,14家航空公司通知,按目前政策允許範圍內的最高標準復徵。

  航空公司同選最高標準

  昨天,東方航空、中國國航、南方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廈門航空、上海航空、山東航空、祥鵬航空、幸福航空、鷹聯航空、吉祥航空、天津航空、東北航空等航空公司集體發佈了復徵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通知。

  除了國航15日開始徵收、金鹿航空16日開始徵收以外,其他公司均今日起復徵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每人20元;800公里以上每人50元。

  根據民航局通知,在當前的油價水平下,航空公司消化20%成本後,燃油附加費標準上限即為:800公里(含)以下每人20元,800公里以上每人50元。

  “這是一種不約而同的默契。”南航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畢竟油價已經這麼高了,誰也不想做一個攪局者。”春秋航空新聞發言人也表示,由於目前航油價格已經處在年內高點上,而且有進一步走高的趨勢,因此公司也將選擇與其他航空公司一樣的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

  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師李磊認為,由於第四季度是出遊傳統淡季,航空公司無法通過提高票價來增加收入,再加上三大航早就遞交了復徵燃油附加費的申請,對復徵早有預期,因此“最高標準”復徵燃油附加費來抵消成本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從長期來看,“航空公司還是會根據具體航線運行情況自主選擇,屆時各家的燃油附加費標准將出現差異化。”李磊稱。

  市民提前出票避燃油附加費

  來自北京多家機票代理商的消息顯示,有不少打算14日出遊的市民提前出票,以節省燃油附加費的支出。易網通遊易票務人員表示,目前處於航空淡季,但昨天當天出票明顯要超出淡季時的水平。

  據介紹,11月14日(不含)之前出的機票,不需要補收燃油附加費。11月14日(不含)之前出的機票,如要在11月14日(含)之後進行改簽,則需要補收燃油附加費。因此,在發改委和民航的聯動政策出臺後,已經有不少消費者提前出票,以節省燃油附加費。

  昨天,一位正在購票的乘客表示,企業肯定會選最高標準收取燃油附加費,乘客卻不能選擇只能接受。

  某航空公司市場部人士稱,徵收燃油附加費其實是一把“雙刃劍”,雖然收取燃油附加費可部分緩解航空公司的成本壓力,但也增加了旅客出行的成本,在航空公司面臨著部分區域高鐵激烈競爭的背景下,可能會從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場需求。該人士稱,航空公司做出這樣的選擇也是無奈之舉,目前油價上漲讓航空公司只能在保本線上掙扎。

  今年前三季度,國航、東航和南航分別實現凈利潤38.11億、3.22億和11.97億。 (記者 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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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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