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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黃金周消費謹防四類促銷陷阱

 

CCTV.com  2009年10月02日 13:1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2日電(段憶涓)“十一”黃金週期間,在內蒙古自治區古巴彥淖爾市,各路商家的促銷活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但是在一些誘人促銷活動中卻暗藏著消費陷阱。當地消費者協會近日發佈消費提示,告誡消費者在節日消費時,謹防以下四類促銷陷阱:

  一是警惕特價商品。有的商家利用“特價”商品人為製造“賣點”吸引客流,製造搶購氣氛;有的商家虛報原價,再打三四折甚至更低折扣,刺激顧客購買欲;還有的商家誇大贈物價值,讓人感覺撿了個大便宜。為避免落入商家所設圈套,消費者務必保持冷靜,貨比三家。

  二是謹防“低價格、高消費”。十一期間,回家探親免不了要到飯店吃頓“團圓飯”,此時要注意用餐安全,不到無衛生許可證、露天經營、衛生條件差、餐具不消毒的餐飲單位用餐。就餐前,要先弄清楚價格和所謂的優惠,還有打折範圍和折扣率。結賬時,要注意價目單與實際收費是否一致,以防“低價格,高消費”,對不合理的收費項目要及時提出。選擇酒類時,要特別注意外包裝是否完好,産地、廠名、廠址和商標等標識是否齊全,酒液中有無異物,啤酒、紅酒是否在保質期內。另外,就餐時要“適量點菜”“節約用水”“適度飲酒”,結賬時要索要消費憑證。

  三是抵制返券式促銷活動,避免陷入循環購物圈套。“滿元送元券”,聽起來不錯,而實際上商家對返券的使用有多種限制,如:返券只限在一定區域內使用,不能全場通用;返券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活動期間最後一天所得返券只限當日使用等。此外,商家還設置特定程序,購物和返券需分別排隊或上下不同樓層。消費者為湊齊返券,不得不在商場往返奔波、循環購物,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

  四是出遊要慎重選擇旅行社。外出旅遊的消費者對以下幾點要注意:一定要選擇證照齊全、資質良好的旅行社;要與旅行社簽署正式的旅遊合同;要清楚合同條款,明確服務價格、服務範圍、旅遊景點、旅遊線路、住宿餐飲標準、交通工具、違約責任等詳細情況;在景點購物時要慎重,不輕信導遊及導購人員天花亂墜的介紹。如果無法鑒定商品的真偽、品質,或不清楚其價值,建議不要購買,謹防上當受騙;自行出遊的消費者,在住宿時要選擇資質良好的住宿場所,不要被火車站、汽車站等場所招攬住宿人員的花言巧語所矇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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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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