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一兩年,我會去基金公司找個副總噹噹。”在近日一次聚會上,一位證監會官員如此設想未來。
事實上,他的很多同事離職後到了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據記者調查,目前,至少有28名基金公司高管曾在證監會任職,有的甚至在證券公司與證監會之間不斷“遊走”。
“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角色如此模糊,不僅導致執法力度大打折扣,還會産生一系列更為深層次的問題。”有專家分析。
眾多官員空降基金公司
在證監會,近水樓臺撲到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的,主要是那些處長和副部長們(見圖表)。
證券業內元老級人物金旭,現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他歷任證監會法規處副處長、深圳監管專員辦事處機構處副處長、基金監管部綜合處處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高良玉,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在證監會工作,曾任證監會發行部副處長。
根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説明書以及2007年7月26日關於聘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公告,華安副總裁韓勇,曾在1994年2月進入證監會,先後任職于期貨監管部、稽查部、紀委監察局、基金監管部,歷任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
目前,有28位基金公司高管有著證監會工作背景。
有的資歷很高、年紀相對較大的,則榮任基金公司獨立董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林義相,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曾任證監會高級專家、研究信息部副主任、證券交易監管系統負責人。
更有一些人,“遊走”在證監會和證券公司之間,往返穿梭。於今年4月份被公安機關帶走的原銀河證券總裁肖時慶,曾先後在證監會上市公司部、發行部、會計部工作。2001年到東方證券擔任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2004年又回到證監會,任職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股改辦副主任。之後,又到了中國證券界最大券商銀河證券任總裁。有業內人士稱,如果不出意外,在今年證監會高層人事調整中,肖時慶被認為還會回歸證監會任職。
對“下凡神仙”投鼠忌器
對那些到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任職的前證監會官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張開平稱之為“神仙下凡”。“正是因為與這些‘神仙’有了千絲萬縷的關係,使證監會在執法時往往投鼠忌器”。張開平説。
“本來,證監會與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係,由於這種任職的互換,幾乎變成了利益共同體。貓和老鼠的關係變成了大貓和小貓的關係!”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説。
為此作注腳的,則是證監會對基金公司屢次違規的“寬容”。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對基金業一直很關注。他分析説,近年來基金“老鼠倉”事件頻發,基金應擔責。去年,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唐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王黎敏搞“老鼠倉”被證監會處罰,但上投摩根只將唐建開除撇清了自己;今年6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經理張野搞“老鼠倉”東窗事發,證監會在通報時竟然申明“純屬個人原因”。然而,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基金公司應對員工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一起更為明顯違法事件,是基金公司大面積違約拒不分紅,使基金收益隨股市的下跌喪失殆盡,基民損失慘重,基金公司不僅沒有受到任何處罰,相反還大提管理費。”張遠忠曾首先向南方基金公司發難,他説:“應當追究基金公司行政責任,支持基民維權。但證監會選擇了沉默。”
建立防火墻謹防貓鼠一家
張開平分析説,證券市場目前面臨兩個最大問題,其一是監管力度的問題,其二是競爭性不足。而這兩個問題都與官員在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任職有關。
他認為,從監管的效率和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角度,官員下海任職證券公司或基金公司都是不妥當的。
張遠忠向本報記者分析:“解決這一問題可借鑒法院的做法。”據他介紹,依照法官法和律師法,法官離職當律師,被要求兩年內不得出庭,終身不得作為律師到原任職法院打官司。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律師利用過去的關係影響法院審判。
他説:“證券市場作為對每個參與者財富增減有著直接利害關係的交易場所,與法院對當事人的影響某種程度可比擬,法院的這種做法值得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