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在國家發改委依據5月初頒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穴試行雪》穴下稱《辦法》雪,宣佈成品油價格下調後,引起了兩大石油巨頭的不安。“兩大集團建議,應該採取多種方式,模糊化處理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包括國際成品油價格計算方法、啟動調價的漲跌幅度等都需要調整”。“模糊”的意思,在字典裏解釋就是看不清,如果報道屬實,那麼巨頭們為什麼希望人們看不清?這種機制為什麼要“見不得人”呢?
在拉動內需的經濟發展中,化工、紡織等行業需要的原材料以及幾乎所有行業和商品都離不開的物流和運輸成本都歸根結底與油價高低相關聯。可以説,油價的高低,牽一髮而動全身,直接影響國內幾乎所有行業抵禦金融危機的成本能力。在此情況下,如果再用一個模糊的機制遮掩油價的真經,茍全某些企業的暴利,勢必有違科學發展的客觀立意。
近年來,每次油價上漲的速度似乎比“火箭”速度還快,降價的速度似乎比國足進步速度還慢。在享受著國家豐厚的鉅額補貼以及一半原油量來自國內油田的低成本前提下,在工人勞動力成本僅相當於發達國家1/10的條件下,石油巨頭們依然能夠冠冕堂皇地把成品油價格弄得比美國的油價還高,不能不説是一種“賈君鵬你媽叫你回家吃飯”式的荒誕。
正是因為國內輿論的沸然和科學發展的必然,國家發改委出臺了《辦法》。客觀上説,這個《辦法》從定性上看,至少是我國能源管理法制化、理性化的一個進步。《辦法》中的一些內容雖然不盡完善,引起很多專家、學者的熱議,但畢竟是試行。其中的一種觀點就認為,《辦法》還是不夠透明,對石油企業理性煉油成本的科學測評比較模糊,缺乏科學客觀的監督和約束機制。然而,這個模糊的問題尚沒解決,竟又聞石油巨頭想進一步加深模糊機制。此邏輯如果成立,層層模糊的結果必將是將《辦法》修改得霧裏看花水中望月般面目全非。如果這樣的《辦法》出臺,跟沒有這個《辦法》又有什麼不同呢?
國家的任何法規政策都是著眼於民生大眾,著眼于國家整體大局的,而不是讓法規文件成為某個企業集團的專項本位利器。石油企業發展的根本競爭力在於對市場的精明決策和靈活應變,在於科學的生産管理和精兵高效,而不能只寄託于“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式的阿鬥作風。
希望成本油定價機智模糊的根本原因,説白了,也許就在一個“利”字。因為沒有清晰的公眾監督標準,沒有陽光的量化依據,就沒有法理依據指責其價格的對錯。模糊是掩蓋一切最好的幕幛,反正每個行業都要用成品油,反正每宗商品都包含運輸成本。剛性需求加剛性買單,到時候,你不當“黃蓋”也得當“黃蓋”。(羅壽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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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