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水價格上調4成以上 洛陽水價聽證17人贊成1人反對
政府認為,當前水價偏低,水資源浪費嚴重,企業虧損
7月31日,河南省洛陽市就城市供水價格調整進行聽證,洛陽市發改委提供了兩套調價方案,18名聽證代表中,有17人贊成調價,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價”。洛陽市發改委向本報記者表示,洛陽市委、市政府要求,將繼續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零利潤”,還將吸納聽證代表意見,對這兩套方案作出修改,然後向河南省發改委報批。
在本次聽證會上,洛陽市發改委提供了兩套調價方案。在第一套方案中,擬將平均基本水價每立方米由現行的1.38元上調為2.04元,調幅48%。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現行的1.2元調整為1.8元;將行政事業、工業、商服統一合併為“非居民”,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1.4元、1.5元、2.0元統一調整為2.30元/立方米;特殊行業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現行的5.2元調整為5.6元;
第二套方案是:擬將平均基本水價每立方米由現行的1.38元上調為1.94元,調幅40%。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現行的1.2元調整為1.7元;行政事業、工業、商服統一合併為“非居民”,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1.4元、1.5元、2.0元統一調整為2.2元/立方米;特殊行業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現行的5.2元調整為5.6元。
針對以上的兩種調價方案和《監審報告》,18名聽證會參加人(另1人缺席)各抒己見,17人贊成調價,但表示應酌情控制漲價幅度,保障低收入群眾的利益,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價”,通過上調自來水價格並不能從根本上實現節水目的,當務之急還是加大宣傳教育,提高居民的節水環保意識。
據洛陽市發改委副主任、市物價辦公室主任王虎立介紹,會前,按照相關要求,洛陽市通過政府網站和媒體徵集聽證代表。最終確定消費者8名、經營者2名、利益相關方3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1名、專家學者1名、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3名。消費者代表均由洛陽市消費者協會負責徵集,63名報名者中,每人進行了5分鐘演講,最終確定8人。
此前,洛陽市發改委還向社會公佈了《洛陽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的背景及必要性》資料,資料介紹,目前,洛陽市水資源總量28.09億立方米,人均佔有量不足450立方米,約為全國人均佔有量的1/5、世界人均佔有量的1/20。據調查,洛陽市現行水價在河南大概居於中下游水平。
洛陽市現行水價制定於2003年。洛陽市發改委分析認為,洛陽城市供水價格6年時間內未作調整,其自身存在和逐漸積累的矛盾和弊端就越來越凸顯出來。一是基本水價結構層次低,造成水資源浪費現象普遍存在。二是對同等市場主體實行差別定價,形成不公正待遇和不公平價格競爭環境。三是水價長時間不變動,造成企業虧損。2003年以來,由於用電、原材料價格不斷上漲,用水結構逐年變化以及政策性降價讓利等因素,到2008年底,每立方米制水成本已從2002年1.058元上升到1.65元左右,使水務集團主業經營逐步由盈變虧,近幾年持續虧損。 (8月2日電 記者曲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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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