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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申報創業板企業初審結果公佈 105家獲受理

 

CCTV.com  2009年08月02日 08: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證券日報  

  31日是證監會對申請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做出是否受理的日子。記者從證監會了解到,7月26日,有38家保薦機構共108家企業報送創業板發行申請文件。經審查,證監會向29家企業發出了補正通知,其中有27家企業已于7月31日前報送了補正文件並通過初步審查,另有2家企業尚未報送補正文件。截至7月31日,證監會已向105家企業發出受理通知書,1家企業因不符合發行條件主動撤回申請文件。此外,記者還了解到,除7月26日申報的企業外,本週新增3家企業報送創業板發行申請文件。

  “我們上報的12家創業板企業的申請材料已經全部收到了受理通知。”招商證券投行總部執行董事王黎祥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説,“這也在我們的預料之中,因為我們的準備工作很充分,企業也是優中選優。”

  記者了解到,26日當天申報數量最多的是平安證券,其上報的13家創業板企業的申請材料也已經全部拿到了受理函。

  “我估計上報的企業基本都能收到受理通知,因為畢竟已經準備了很久。受理對於我們來説是很正常的事,最關鍵的是下面的審核程序。”東吳證券投行總監余煥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各家保薦機構更關注的是下面的程序。

  據了解,針對創業板IPO申請的行政許可大致要分三步:受理、審查、決定。

  首先,審查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三方面反饋:受理申請、不符合要求不受理,或者補正材料。申請人應當自補正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提交補正申請材料。

  其次,審查部門作出受理申請決定後,將立即立卷建檔,安排審查工作人員按照內部工作流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部門在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認為需要申請人作出書面説明、解釋的,原則上應當將問題一次匯總成書面反饋意見。

  最後,審查部門將在正式受理IPO申請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向保薦機構反饋意見。依申請企業回復反饋意見的進展,方可確定上發行審核委員會的時間。根據行政許可安排,審核一家企業的上限是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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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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