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大多處於成長期,規模較小,經營穩定性相對較低,總體上投資風險較主板大,因此適合於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資理念,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市場分析能力的投資者。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尚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如要求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在按照第六條第一款的要求籤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時,應當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風險揭示書必須由營業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創業板市場有哪些風險?
主要是來自市場的風險以及來自創業板自身的風險。首先,主板市場存在的上市公司經營風險、上市公司誠信風險、上市公司盲目投資風險、仲介機構不盡職導致的公司質量風險、股票大幅波動風險、市場炒作風險等,創業板市場都會存在,其次是來自創業板自身的風險,由於創業板市場上上市公司規模相對小,多處於創業及成長期,發展相對不成熟,其較主板的風險相對較高。
相對主板,創業板停牌制度有哪些方面的改進?
主要在三方面加以改進:一是披露年度報告、業績預告等重大事項不實行一小時例行停牌;二是出現異常情況如預計重大事項策劃階段不能保密、市場有傳聞且出現股價異動的情況等,公司可主動提出停牌申請或由深交所直接實施盤中停牌;三是要求長期停牌公司每5個交易日必須披露停牌原因及相應進展情況。
如何判斷創業企業的價值?
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來説,投資者首先要關注公司是否具有持續成長能力。一般來説,可以考察企業所擁有的技術、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是否先進或者獨特,管理層的整體素質如何,企業所在行業的整體發展趨勢以及企業在行業中所佔的地位等等。其次,創業板雖然定位於高成長性的創業企業,但這並不代表所有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都會獲得高成長。企業的發展受到內外部諸多因素的影響,一些企業上市後獲得資金支持,迅速發展壯大,投資者獲得了高收益,但也有一些企業被市場所淘汰,從而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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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