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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請你告訴我真實成本

 

CCTV.com  2009年07月23日 07: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綜合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居民用水價格的制定和調整,要讓人心服口服,壟斷的供水企業,必須提供真實可信的成本信息,再通過聽證會的辯論,才能調價。

  水,關乎民生千萬重。水價,牽動人心。據報道,全國多個城市居民用水價格已經或者即將上調,理由幾乎千篇一律:彌補上漲的成本。

  現在很少有人再堅持居民用水應該免費的觀念了。可是,認為水是公共産品或者準公共産品,因此用水應該是低價的人,包括專家卻仍不在少數。

  城市居民用水不是公共産品,也不是準公共産品。公共産品的特徵是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而居民用水不具有這些特徵。因為水的總量是有限的,你用多了,別人就得少用,即具有競爭性;而且對使用者收費並不難,可以很容易阻止消費,即具有排他性。

  自來水並非自來,城市居民消費的水不是原水,只有經過處理,再經由自來水管網輸送,才能供給居民使用。這中間需要實際的消耗,如果不能補償這些成本,就不會有人提供自來水;供水企業還有自身的運營費用。所有的使用者,都應該付費,否則沒有企業願意供水。

  但是,付費是一回事,具體付多少,則又是另外一回事。關鍵問題是,水是人們的必需品,須臾離不開。所以,政府必須保證,每個人都能消費得起。

  每個城市,都基本只有一家供水企業,這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供水企業越多,每家都要把管網鋪滿全城,吃水的平均費用就越高,一家供水企業是最優選擇。所以,每個城市的供水企業是自然壟斷者。而壟斷者本來是有壟斷權力的,如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就對價格有很大決定權。如果由供水企業自定水價,可能就會有人吃不起水。所以,水價關乎公平,供水企業絕不能只顧發財。

  可以收費,又不能漫天要價。為解決這個矛盾,政府必須限制壟斷供水企業的定價。企業有兩種定價方式,一是根據平均成本定價,這樣企業就不能獲得利潤,但是,可以彌補所有的成本;二是在平均成本的基礎上,適當加成,企業可以獲取少量利潤。也就是説,水價必須等於或者稍微高於生産的平均成本。

  所以,居民用水價格的制定和調整,要讓人心服口服,壟斷的供水企業,必須提供真實可信的成本信息,再通過聽證會的辯論,才能調價。可恰恰供水企業從來沒有詳細披露過成本信息,讓人疑慮是一本糊塗賬。

  核心的問題是,現在的水價,都包括哪些成本,這些成本,是不是企業的實際支出。比如,如果把城市管網的成本納入水價,就缺乏理由,因為管網的費用已經完全由財政承擔了。再比如,供水企業的人工費用,究竟有多大,佔全部水費的比例是多少,企業是不是存在人浮於事,機構設置重疊人為增大成本的弊病?有沒有把公款吃喝、公款購置豪華車、出國旅遊費用都算進了水價?這些信息公眾都從來不得與聞。

  另一個問題是,作為居民,有沒有承擔本不屬於自己承擔的費用。如因為供水企業管理不善,造成的跑冒滴漏的“損失”;生産性企業(如鋼鐵業等用水大戶)用水是否過多,而價格是否過低或者拖欠水費?諸如洗浴、洗車行業是浪費了太多的水,特別是在北方城市,從而加劇居民用水的稀缺性,進而抬高了水價?這些外部性例子,俯拾皆是,在調價時是否給予充分考慮了呢?

  有一個值得注意的信息,就是多個城市準備引進外資參與城市水供應。有人説,這是此次提高水價的背後原因。這個猜測,筆者以為是不成立的。因為不管什麼人、什麼資金進入供水這個公用部門,只要成本信息真實,按照平均成本原則定價,對作為消費者的居民來説,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在國企幾乎一統供水天下的時候,引入外資,未嘗不是一件值得歡迎的舉措。

  無論水價高低,請告訴消費者真實的成本。(王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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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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