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17日電(記者杜宇)中國政府網17日發佈消息,國務院日前批復同意成立以住房城鄉建設部為&&單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
協調小組主要職能包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廉租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事項。研究制定廉租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以及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中央補助投資(資金)需求規模的建議。組織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質量、實施進度等情況,並指導地方做好實施和質量保障等有關工作。跟蹤掌握、匯總統計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執行情況。
協調小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國家民委、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部、人民銀行、審計署、林業局、銀監會、扶貧辦等單位參加。
國務院關於同意成立保障性
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批復
國函〔2009〕84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你部《關於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請示》(建保〔2009〕113號)收悉。
現批復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組建方案
國務院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組建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根據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精神,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
一、協調小組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廉租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事項。
(二)研究制定廉租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以及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中央補助投資(資金)需求規模的建議。
(四)組織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質量、實施進度等情況,並指導地方做好實施和質量保障等有關工作。
(五)跟蹤掌握、匯總統計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執行情況。重大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二、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
協調小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國家民委、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部、人民銀行、審計署、林業局、銀監會、扶貧辦等單位參加。協調小組成員包括:
組 長:姜偉新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
副組長:穆 虹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學東 財政部副部長
羅平飛 民政部副部長
成 員:楊健強 國家民委副主任
郝明金 監察部副部長
贠小蘇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李幹傑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仇保興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齊 驥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馮正霖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鄂竟平 水利部副部長
高鴻賓 農業部副部長
陳嘯宏 衛生部副部長
郭慶平 人民銀行行長助理
余效明 審計署副審計長
祝列克 林業局副局長
王兆星 銀監會副主席
王國良 扶貧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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