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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發文規範創投募資

 

CCTV.com  2009年07月17日 06:5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上海證券報  

  德厚資本、紅鼎創投非法集資案造成惡劣影響

  針對當前創投業界出現的非法集資苗頭,國家發改委16日正式發佈《關於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嚴格規範創業投資企業募資行為的通知》規範創投募資行為。

  近期,德厚資本、紅鼎創投非法集資案件在創投界造成了惡劣影響,這是《通知》出臺的重要背景。

  據悉,取消備案是發改委應對違規行為的重要舉措。發改委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一旦取消備案,意味著創投企業無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也無法享受發改委有關創投引導基金資金支持的政策。”

  《通知》表示,《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自2006年3月1日實施以來,各級創投企業備案管理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為促進創投企業規範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近期市場出現了一些以“募集有限合夥基金”和“從事代理業務”等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苗頭,個別備案創業投資企業也陷入其中。

  首先,《通知》要求嚴把備案條件。通知強調,經營範圍、實收資本、承諾資本、投資者人數、高管人數和資質等必須符合《辦法》規定的門檻,否則不予備案。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足100萬元人民幣或多個投資者以某一個投資者名義代持創業投資企業股份或份額,將不予備案。

  其次,《通知》規範了代理業務。規定備案創業投資企業不得以“代理”等名義開展任何形式的非法募資活動。

  《通知》強調,在按《辦法》規定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時,對單一機構或個人的單筆代理金額不得低於1000萬元,不得承諾固定收益。

  《通知》強調,不得面向不特定對象,通過發佈廣告和舉辦研討會、講座及其他變相公開方式進行推介。備案管理部門發現備案創業投資企業在開展代理業務時違背上述任何要求之一的,均應責令其在30個工作日內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應當取消備案。對其中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應當及時通報當地處置非法集資&&部門。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非法集資”的,備案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取消其備案資格。

  此外,《通知》要求,建立取消備案創業投資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加強不定期抽查,每季度對備案創業投資企業的抽查比例不得低於10%;建立季度報告制度,省級(含副省級)備案管理部門應當按規定日期向國務院備案管理部門提交規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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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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