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
補貼政策
明年6月前在9省市試點
省市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家電以舊換新”,是指消費者廢棄舊家電並購買新家電的行為,家電以舊換新工作將先進行試點,然後再向全國推廣。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省市試點。試點省市政府負責本地區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監督管理,要建立工作制度,保障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有序開展。至於在全國推廣,則由財政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研究提出具體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
這位負責人介紹,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試點省市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試點省市財政負擔20%。
補貼標準
5類家電換購可享售價10%補貼
不可與家電下鄉補貼重復享受
凡在試點省、市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並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享受家電補貼。交售舊家電與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一致。已享受“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新家電不得重復享受以舊換新補貼。凡在規定時間內從購買人手中收購舊家電並交售給指定拆解處理企業進行拆解處理的中標家電回收企業,均可享受運費補貼。
以舊換新補貼家電産品範圍:電視機、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空調、電腦。家電補貼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補貼上限為:電視機400元/臺,冰箱(含冰櫃)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運費補貼按回收企業交售舊家電的數量定額補助。
換購方法
通過網絡、電話申請交售舊家電
購買新家電時當場領取補貼資金
家電銷售企業和家電回收企業由試點省市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以招標方式確定,招標結果報商務部、財政部備案,並向社會公佈中標企業的名單和聯絡方式。
購買人可通過網絡、電話及其他方式向中標回收企業提出交售舊家電申請。回收企業及時上門收購舊家電,向購買人開具國家統一印製的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回收企業要及時準確地將家電以舊換新憑證的所有信息錄入家電以舊換新管理信息系統。
購買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到中標家電銷售企業購買新家電。對符合條件的,家電銷售企業在銷售新家電時直接向購買人墊付補貼資金,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家電以舊換新管理信息系統。家電銷售企業憑相關材料,經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後,到同級財政部門申領補貼資金。
收購的舊家電一律交售給指定拆解處理企業進行拆解處理。拆解處理企業由試點省市廢舊家電拆解處理主管部門從現有拆解處理企業中篩選,由政府確定,報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備案。拆解處理企業憑相關材料,經當地政府審核後,到同級財政部門申領已墊付的運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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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