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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換三職 基金經理閃電上位遭質疑

 

CCTV.com  2008年09月03日 09: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木 魚

    本報訊 基金公司投資人員的頻繁流動一直為業內所詬病。近期發生的“閃電空降”基金經理事件,遭到基金持有人和行業專家的普遍質疑。

  最快“空降”紀錄

    2008年6月28日,泰信基金公司發佈公告稱,聘任朱志權為泰信優質生活基金基金經理,聘期2年,與現基金經理劉強共同管理該基金。2008年6月,朱志權剛從另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部高級研究員職位上辭職。

    從一名辭職者到基金公司新員工,再到擔任基金經理,短短一個月之內,朱志權轉變了三個角色,泰信基金也因此創下了中國基金業新員工擔任基金經理的最快紀錄。

    據悉,在2004年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中規定,“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離任未滿3個月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從事證券投資業務”,這就是基金管理人員“靜默期”。

    泰信優質生活新任基金經理從離職到任職顯然沒有達到3個月。不過對上述法規,業內有兩種理解:第一種只有卸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才需要遵守投資“靜默期”規定,其他人員離職後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沒有“靜默期”限制。另一種則是不論是基金公司的哪類人員,只要是離職不到3個月,都不能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

    業內人士分析,如果按第一種理解,“閃電空降”基金經理沒有違反上述規定,但如果按第二種理解,該行為顯然違反了相關規定。

  基金業內人才匱乏

    據統計,泰信優質生活基金自從2006年12月成立至今的不到兩年時間裏,先後有4人擔任過該基金基金經理,已經辭職的兩個基金經理任期分別為6個月和11個月,擔任基金經理時間都沒有超過1年,基金經理的流動明顯快過行業平均水平。

    某基金分析師表示,基金經理頻繁流動是對持有人的承諾不重視。即使從其它基金公司挖來的基金經理,至少也必須在新基金公司培訓2至3個月,熟悉基金公司和擬管理基金的各項情況之後,再去擔任基金經理。這樣的新員工連“板凳都沒有坐熱”,就去管理幾十億的資産,實在是讓人擔心。

    其實,在基金經理“閃電空降”和頻繁流動的背後,是一些基金公司投資人員儲備嚴重不足。從2006年年初至今兩年多時間裏,公募基金數量從200隻增加到了400多只,增長一倍多。業內專家分析,一線基金公司由於內部培養和外部高薪招聘,還能基本維持投資人才的儲備,而一些中小基金公司的投資人才,特別是能夠勝任基金經理的優秀投資人才一直處於十分匱乏的狀態。

  制度規範無序流動

    針對上述基金經理“閃電空降”和頻繁流動的現狀,基金業內人士早有通過法規和制度進行規範的想法。在今年8月初召開的“中國證券業協會四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上,中國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透露,監管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制定“基金經理註冊管理制度”,以此來規範和管理包括基金經理在內人員流動。有關人士認為,對進行變更註冊的基金經理,可以從過往基金産品的任職期限、變動的頻繁程度、崗位變動的理由、歷史業績等方面綜合評定。

    為了防止“閃電空降”基金經理事件的發生,業內專家建議,對新員工擔任基金經理設定為期3個月左右的最低時限要求,讓擬任基金經理有時間了解和融入基金公司,更好地為持有人管理基金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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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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