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京滬深等城市房價再次上漲,全國多地接連出現了“新地王”。另據業內人士粗略統計,房價最近幾個月的漲幅已經補上了去年整年的跌幅。於是,業內叫喊“泡沫”來了的聲音此起彼伏。無論是“泡沫”還是房價的漲跌都只是問題的表象,在人們關心房價等問題的背後是住房體制的問題,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自2000年開始,就有人大代表提出要進行住房保障。呼籲多年之後,在十一屆常委會上,住房保障立法終於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到現在已經有國務院相關主管部門開始進行研討。
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
近幾年,各級政府都被房價的快速上漲刺激著神經:一方面,擔心房價快速上漲形成房地産泡沫;擔心更多的市民百姓因為房價快速上漲成為新的住房困難戶,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另一方面,又擔心過度調控房地産市場,會刺破房地産行業脆弱的資金鏈,並直接影響了地方經營城市的業績和從該行業獲取的穩定而高額的地方財政收入。
“住房作為一種商品,其所具備的商品性決定無法擺脫市場配置作用的影響,然而住房作為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以及自身的缺陷,決定了住房權實現必然依靠政府的保障。因此可以明確在住房保障上市場與政府的關係是,市場主要是起基礎性作用,政府著重補充市場不充分性以及市場自發調整不公正的後果。但是如何保證上述這些關係可以實現並有效的運行,這是一個值得讓人深思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從事國內外住宅法比較研究的李博對記者説。
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蔣治雲認為,儘快構建起一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既可以有效地疏緩人們因房價增長過快所形成的緊張心理,讓廣大中低收入家庭在基本住房需求的滿足上真正有所期待和依靠;同時還可以有效抑制住房需求的膨脹,並對住房供應結構乃至房價的走勢産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由於目前“住房保障”相關規定和實施方案還主要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出臺,其有效性和權威性還不能構成對一些部門、特別是對地方政府強有力的執行力。為此,蔣治雲建議應儘快為“住房保障”立法,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制定新的住房保障標準,以期進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擴大住房保障的政策覆蓋面。
住房保障法應儘快出臺
在房價持續上漲的現實下,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也意識到“住房保障”的緊迫性,紛紛出臺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保障方案。
目前中國已經建立起如:《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等部門法規以及一些地方性住房保障法規,但仍未建立全國統一的《住房保障法》。住房保障制度制訂、實施隨意性強,缺乏統一法律指導和約束。儘管國家對於保障住房出臺一系列公共政策,如《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等部門法規,但由於這些法規層次較低,大都沒有強制性。
“缺乏住宅法或住房保障法之類的法律奠定住房保障體制的法律基礎,是我國現行住房保障體制的致命軟肋。”浙江大學房産法教授陳信勇認為。
據介紹,在世界上一些住房保障體制比較完備的國家,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不但有諸多涉及公共住房的法律條文和規範公共住房的專門法律,還有住房補貼法、住房金融法等相關單項法規。
據了解,200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做好《住房保障法》的立法準備工作。
專家認為,雖然目前《住房保障法》還處於準備階段,但該法出臺後,無疑會以法律形式將政府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義務制度化、具體化,同時也將保障政府行為的穩定性與持續性,徹底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這一基本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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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