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增長、擴內需,刺激居民消費是重要一環。釋放消費熱情、挖掘消費潛力,就要充分發揮各種消費渠道和消費模式的能量。5月12日,銀監會推出《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宣佈將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個城市開設專注于居民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消費金融公司。這一新型金融機構能滿足人們哪些需求?對比現在的信用卡業務,“消費金融”的特色和優勢在哪?在目前國內信用環境尚不完善的情況下,經營者如何促進消費、規避風險?……我們通過這組報道,“傾聽”專家、銀行及消費者的看法和期待,敬請讀者關注。
——編者
消費者期望消費金融應當手續簡便些、商品廣泛些、利息低一些——
有特色才有吸引力
消費金融公司將開展試點的消息在普通消費者中間還沒有引起太多關注。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很多人對消費金融公司還知之甚少。
“這個服務和信用卡相比,有什麼優勢嗎?”已經使用信用卡多年的小秦,第一反應就做出這樣的比較。在聽了記者簡單的介紹後,小秦覺得,還是信用卡更適合自己。
“我已經辦了三張信用卡,信用額度最高的10萬元,低的也有3萬元。現在刷卡很方便,平常如果有什麼消費,手頭現金暫時週轉不開,用信用卡就足可以應付了。這個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不能超過月收入的5倍,按我現在月收入8000塊算,最高也只能貸4萬塊。從貸款額度上比,信用卡更有優勢。信用卡還有最長50多天的免息期,如果還款及時,就不會有任何的利息負擔。另外,現在信用卡也提供預借現金服務,雖然要收一點手續費,但手續很簡單,還是很方便的。”
小秦告訴記者,現在信用卡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多,比如購買商品,從上萬元的筆記本電腦,到幾百塊錢的家居用品,都可以通過免息分期付款的方式來支付。他前段時間就通過這種方式買了部手機,4000塊的價格,每個月還166塊,兩年還清就可以了。現在有的銀行還提供買車的分期付款業務,自己雖然還沒嘗試過,但聽説比通過汽車金融公司貸款要方便很多,而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卻不能用來買車。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務,應該有自己的特色,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這樣才能有吸引力。
與小秦相比,從事財務工作的趙小姐考慮得更為仔細。她認為,不管是信用卡,還是現有的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大多設有比較“硬”的門檻。與之相比,消費金融公司規定的貸款條件更有彈性,這樣就能滿足更多人的需求。
對於要不要申請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她主要考慮兩個因素:首先是利息。信用卡消費如果超過免息期沒有還款,或者是預借現金,都要按每天萬分之五向銀行支付利息,這樣年利息率超過18%;現在有些銀行提供的無擔保個人消費貸款,年利率一般在7%—9%之間,加上按月收取的賬戶管理費,年利率也在10%以上;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風險定價,但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果按照4倍的上限,則年利率在20%以上,這顯然沒什麼吸引力。相反,如果年利率能在10%以下,肯定會吸引不少消費者。再一個就是申請貸款是不是足夠簡便,如果申請需要客戶等待很長時間,辦理業務的手續非常複雜,恐怕不少人都要“知難而退”了。
銀行獲得利息、補貼雙重收入,零售商增加了銷售量,消費者提前得到享受——
借貸消費三方獲利
“開設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對於提高居民消費水平,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是有積極作用的。”長江商學院教授黃明説,信用卡消費可以“隨心所欲”,而消費金融則往往有針對性地促銷某種産品,意在推動製造商産量增長,並帶動相關産業的需求,這是二者最大的區別。
消費金融在我國並非新生事物——有數據顯示,全國最大的家電連鎖企業之一蘇寧電器的部分零售網點,因有銀行消費信貸的支持,消費者購買大件家電可分期付款,使家電商品平均銷量增加了40%。
銀監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目前在消費金融公司可以申請到兩種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通過經銷商發放,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則是直接發放給消費者,可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裝修、教育等。
黃明教授介紹説,消費金融業務是國外零售市場廣泛採用的成熟模式,電子産品、汽車的銷售大都依賴消費金融實現。零售商為爭取到消費金融業務,會自願從利潤中分出一部分“費用補貼”,並根據與貸款機構之間的議價情況,決定補貼用途——或者補給消費者,減輕利息壓力;或者補給貸款機構,增強合作意願。“這樣一來,銷售商和貸款機構必須結成良好的夥伴關係。在美國,貸款機構甚至會針對某一品牌的電視來發放貸款;有的零售商還會主動負擔貸款人半年或一年的利息。”信用卡消費,銀行只賺利息;而消費金融業務則能讓貸款機構既賺利息又賺補貼,實現消費者、銷售商和貸款機構“三贏”的格局。
“一般來説,消費品具有自然抵押物的特點,因此貸款時無需抵押擔保。在國外消費金融業務的貸款利息會低於信用卡罰息;但另一方面,消費金融的貸款利率會根據貸款人風險狀況來區別設定,收入水平越低利率越高;再加上銷售商的補貼措施——哪種方式更實惠,不可一概而論,貸款人還要自己算小賬。” 黃明説。
《管理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設立初期主要以自有資本金運營,待規模擴大後可以申請發行金融債券、向銀行借款,辦理信貸資産轉讓等,以補充資金。黃明教授認為,上述補充資本金的方式恐怕難以滿足貸款需求。“應適當探索信貸資産證券化,讓其‘流動’起來。美國走過了頭,引發次貸危機;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還需穩步開展金融創新。”
消費金融公司成立後,如何防範信貸風險?成為人們最關注的問題之一。“這對貸款機構信用評估和信用風險控制的專業能力提出了挑戰。”黃明説,必須建立居民個人信用數據庫和風險打分模型,根據貸款人的信用記錄來確定放貸額度,並開展還款能力跟蹤調查等。
目前,已有多家金融機構向銀監會表達了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意願——
細分客戶優勢互補
銀監會發佈《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消費金融機構的主要出資人必須是境內外金融機構,有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這樣看來,擁有資金實力,已經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銀行將成為出資人。那麼在原有個貸業務和信用卡業務迅速發展的同時,銀行是否有積極性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呢?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目前已有多家金融機構向銀監會表達了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意願。在綜合考慮各方意見後,管理辦法將在近期正式出臺,隨後將很快受理申請。
上海是首批試點城市之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出臺後不久,上海浦東新區與黃浦區都分別與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行簽訂推進消費金融戰略合作協議,表示雙方有意願共同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將目標客戶鎖定為具有潛在消費能力、償還能力、願意接受新型便捷消費金融模式的年輕白領。論及公司籌備細節,兩家銀行均表示方案正在制定過程中,目前還不便透露。
除上海之外,北京、成都、天津也是首批試點城市。記者致電幾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這些銀行均稱,《管理辦法》還未正式公佈,相關細則還沒確定,不便置評。但各家銀行同時表示,他們將會專注自己今年主推的個人消費貸款産品。
目前不少商業銀行推出的部分個貸産品已經涉及消費金融公司業務領域,信用卡業務也與其業務類似,那麼消費金融公司的優勢何在?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消費金融公司的一大優勢是高效便捷。消費金融公司業務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只要申請過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並且有良好信譽就可以申請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最快的能在半小時以內完成。中行上海分行有關負責人説:“消費金融公司與現有銀行的零售業務完全不是一個層次,消費金融公司是體制與機制的變革,而不僅僅是業務的變化。設立後將豐富我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細分客戶。”
銀行投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會不會對自身原有的信用卡業務産生衝擊?有專家分析説,兩種業務區別很大,實踐證明可以並行不悖。《管理辦法》明確具備條件的中外金融機構都可以開辦“消費金融”公司,這使消費金融公司成為我國金融業開放的新載體。外資金融機構開辦消費金融業務的經驗豐富,他們來華投資,是為中國經濟輸血、為百姓服務,對國內銀行個貸業務將産生激勵競爭的作用。
專家指出,消費金融公司在我國還是個新生事物,個人消費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消費金融公司對用途很難筆筆監控,怎麼防範客戶不用於消費而是單純套現?如何實現既高效快速審批,又有效地控制風險?是消費金融公司需要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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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