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後的國企高管薪酬,與職工薪酬水平之間的差距將控制在10~12倍,增長速度將不能超過企業績效增速。
■金融、煙草、郵政等行業將由財政部和人保部進一步制定細則,金融類國企高管薪酬管理將率先、重點規範。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從一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知情人士處獲悉,一部針對所有行業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的總規範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
據透露,此次限薪將不僅針對金融行業的國企高管,“這一規範將成為全國所有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的指導性意見,並於兩會前上交給國務院審批。”高管與職工薪酬水平之間的差距將考慮控制在10~12倍。
特點:金融業率先、重點規範
近日,有關金融類國企高管薪酬管理的文件被廣為關注。但人保部的這位人士對記者表示,由人保部&&制定的高管薪酬管理文件將涉及所有行業的國企。
“針對不同行業的細則,將由相關企業的出資人或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來制定。”上述人士進一步説明,該意見經國務院審批後,國資委在這一總規範的精神下,將對其直屬中央企業高管薪酬制定細則;而金融、煙草、郵政等行業將由財政部和人保部進一步制定細則。
但他同時指出,金融類國企高管的薪酬管理,將率先規範、重點規範。“一方面是考慮目前的經濟形勢,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金融類高管薪酬過高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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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摸底金融國企薪酬 上海限48小時上報
記者昨日從上海市財政局網站獲得最新消息:上海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控股企業須在本週五 (2月20日)前將薪酬情況上報到上海市金融辦幹部處和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處。
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上報統計工作仍在進行中,對於是否已發現超過財政部“限薪令”的情況還不清楚。“上報薪酬是根據國家財政部的統一要求進行的工作,我們目前做的只是一個統計工作,接下來會對數據進行分析。至於是否會公開高管薪酬,我們要看財政部的要求,看這次只是摸底調查,還是會選擇在網上或者採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佈。”
專家觀點
易憲容:百萬以內可接受
就“限薪”一事,記者採訪了眾多專家。華一銀行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周曉樂表示,國有金融機構獲得的國家支持和援助較多,國家從股東的角度,對其薪資進行考量和評價是合理的。她同時表示,外資銀行並不列入限薪的範疇,但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也需要本著對股東負責的原則適當調整高管薪資。
中國社會科學院特邀研究員傅連康認為,政府部門對這一問題的關注或與早前國泰君安引發的高管薪酬爭議有關,政府出臺有關限制措施旨在減少社會收入差距、保證分配公平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易憲容則表示,金融機構高管的年薪動輒上百萬,有的甚至高達千萬元,實在高得離譜,與其實際工作業績相脫離。他表示,國有、國有控股以及民營的金融機構負責人的年薪都應該有所降低,100萬以內屬於公眾可接受的範圍。
日前,財政部發佈了金融類國企高管薪酬管理的相關文件草案,有機構根據其中細則推論得出金融高管280萬元的年薪上限。這一數字引發爭議,不少人認為這一上限設置過高。不過據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記者透露,在北京或上海這樣的地區,部分金融類國企高管年薪遠高於這一數字。“這一標準對不少高管已經有較強的約束力了。”郭田勇説。
目的:縮小高管與職工薪酬差距
各行業國企高管究竟拿多少酬勞合適?該人士表示,目前總規範的研究意見,是大約保持在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10~12倍。
“在國企範圍內,目前高管與職工最高的薪酬差距是12~14倍。”該人士表示,新規範可能將在這一基礎上縮小差距空間,但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行業職工平均工資,以及社會平均工資等各方面的情況均是綜合考量的標準。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8年前3季度,我國城鎮國有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報酬為20576元。按此推算,2008年全年,我國城鎮國有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年收入約為27500元。而按地區統計,記者根據國家統計局資料粗算得到,2008年,北京國有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年薪大約為52000元左右,上海大約為55000元左右,廣東省大約為40000元。
關於國企及央企高管與職工薪酬差距問題,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曾在2008年8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透露,2005年到2006年,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總體水平與中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差距呈現逐年縮小的態勢。此外,國資委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直屬於國資委的149戶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均薪酬為53.1萬元。
資料顯示,大中型國有企業目前的薪酬制度于2002年制定,高管與職工收入的目標差距是控制在大約12倍。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也于去年下半年表示,這一比例在當時已經拉大至13.6倍左右。
上述消息人士還表示,規範後的國企高管的薪酬增長速度將不能超過企業績效增速。“如果高管依靠自身才智與工作熱情,為企業帶來很高的績效,那麼他從中提取一小部分後得到的薪酬,即使高些也是合理的。”該人士説,“我們要防範的,就是沒有貢獻、或貢獻不多情況下的薪酬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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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