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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遭女大學生500萬美元索賠 為何真相難求?

 

CCTV.com  2008年12月01日 10: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經濟網  

  華碩電腦,這個世界500強排名363位的台灣著名電腦公司,近來深陷女大學生500萬美元索賠漩渦。

  黃靜,這位來自石家莊的24歲女大學生購買華碩筆記本後,因一系列索賠行動引發牢獄之災,在看守所裏度過了刻骨銘心的295天。

  近期,隨著黃靜申請國家賠償被受理,這一案件愈演愈烈,先是黃靜和其代理人周成宇召開媒體見面會及成立維權律師團,後有華碩披露黃靜案件7大原始證據,緊接著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指責華碩偽造證據。近日,又傳出中國消費者協會拒絕了黃靜要求立案調查華碩的申請。

  11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做出國家賠償決定,因對黃靜的錯誤逮捕,決定給予黃靜29197.14元的賠償金。

  本報記者通過對華碩公司和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的採訪看到,當事雙方對事件的描述截然相反、分歧巨大,事件似乎遠沒有到完結的時候。

  華碩:“出事”後的筆記本電腦華碩再沒有見過

  華碩電腦中國業務總部品牌總監鄭威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仔細還原了事件的過程。華碩至今堅持認為黃靜購買電腦不是一個正常的消費問題,也不是正常的買賣關係。

  據鄭威描述,2006年2月9日下午1點,黃靜化名“龍思思”找到某經銷商所在的寫字樓豪景大廈,指定要高端機,説是單位做實驗用,她沒像一般客戶那樣砍價,就以20900元的原價成交。購機發票上寫的是北大生物技術研究所。事後得知黃靜只是一個在校就讀的英語專業自考生,且發票上的單位並不存在。

  開機檢驗一切正常。“龍小姐”在離開兩小時後就打電話聲稱電腦壞了,出現藍屏死機現象。又隔了兩個小時回到經銷商處。經銷商建議提供備用機,但“龍小姐”強調需要CPU主頻2.0G以上的筆記本做試驗計算,不能耽誤,拒絕備用機。

  當晚,經銷商幫忙將“龍小姐”的機器送至華碩維修中心,檢測發現CPU有問題,要從上海調一顆CPU料件,需要等幾天。經銷商跟工程師表示,用戶單位做實驗要急用不能等。於是經銷商提出借給華碩維修中心一顆,請工程師先幫忙安裝上,因此打了個借條,華碩到貨再通知經銷商過來更換。

  第二天上午,“龍小姐”在經銷商處取機器驗機正常後離開。下午,“龍小姐”返回稱機器又出現問題,並親自與經銷商一同來到華碩維修中心檢測,這是“龍思思”第一次自己來到華碩維修中心,檢測後索要CPU更換的變更證明。

  2月14日,“龍小姐”與周成宇帶了錄音錄像設備一起到華碩公司,周的身份是龍的代理律師,聲稱掌握重要客服維修證據要求見中國區最高負責人,拒絕和其他人溝通。翌日,華碩中國業務群總經理從上海飛到北京。雙方展開商談,周成宇以手中掌握能讓華碩蒙受巨大損失的鐵證為由,開始向華碩提出要500萬美金,並承諾簽署單方面保密協議。在這個階段根本沒提成立反敲詐基金會的事。

  2月18日,華碩的委託律師與周、龍二人商談,周稱自己是長濟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要拿100萬來做推廣華碩的負面報道,並已經準備了十個步驟用6個月時間來推廣。

  之後,華碩工作人員與“龍小姐”直接溝通,再次提出可以退機、換機的解決方案,龍同意接受退款,但是不同意退回機器,並表示500萬美金是她自己的想法。在華碩要給“龍思思”打款的時候,她暴露了自己的真名叫黃靜。

  3月1日,黃靜和周成宇承認“北大生物技術研究所”並不存在,周承認自己是黑律師。

  3月2日,華碩收到第三方公證單位的鑒定報告,證明從“龍思思”第一次返修機器中換下來的CPU並非華碩出廠原品。

  在誠意解決無果且疑點叢生的情況下,華碩決定訴諸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並當天報案。

  鄭威告訴記者,直到現在,事情已過去兩年多了,“電腦出事後”華碩方再也沒見過“出事的電腦”。鄭威對記者説,整個事件有三個CPU,一是華碩原廠的那顆,目前下落不明。二是從黃靜第一次送修機器中拆下來的,不是華碩的。三是經銷商拿來幫助安上的,目前在周成宇和黃靜手中。

  據鄭威講,黃靜和周成宇與華碩就賠償問題進行了多次商談,對方始終堅持500萬美元的天價,華碩沒有同意。2006年3月5日,黃靜在與鄭威的通話過程中拋出了所謂的“公關第一階段計劃”:

  一、第一篇新聞稿,“華碩假CPU欺詐消費者,磐石神話終將破滅”,將在國內一線全國性新聞報告發佈,由數百家知名媒體轉載,並且形成追蹤報道,階段性分批次推出後續報道新聞稿。

  二、與國內著名門戶網站合作,共同推出“3?15華碩欺詐消費者專題”,吸引廣大網民參與與討論,並邀請IT業內專業人士和各大筆記本電腦廠商代表參與點評。

  三、參加電視法制訪談節目製作,敘述整個事情經過,揭露華碩公司的惡意欺騙行為,提醒廣大消費者防範消費欺詐,提高維權意識。

  四、由北京長濟(音)律師事務所,全面代理本案法務事宜,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消費欺詐民事訴訟。

  五、與國內著名IT專業網站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國內各大主流媒體和專業媒體記者參加報道,邀請著名消費維權法律專家參與評論,公佈部分本案相關證據資料,包括音頻、視頻、圖片、單據、鑒定報告等。

  六、宣佈與王海打假熱線合作,向華碩公司正式提出500萬美金的和解費用,該筆款項全部用於成立“中國反消費欺詐基金會”。

  看到這個策劃案後,華碩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對華碩説,已經請了專業的攻關公司為此作策劃。

  正是這一“具有足夠殺傷力的所謂公關計劃”讓華碩決定報警。

  周成宇給出華碩欺騙黃靜時間表

  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對事件有另外一番説法:2006年2月9日,黃靜購買了一台華碩筆記本電腦,價值20900元。買回來的當天,黃靜就發現電腦有問題。主要問題就是藍屏死機,沒有辦法開機。她幾次把電腦送到華碩維修部送修,在一次維修過程中,華碩工程師將她電腦中的原裝2.0Gcpu更換成2.13Gcpu,但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此時,作為黃靜母親的朋友,曾經任中華網筆記本頻道總監的周成宇出面幫助解決。

  周成宇説,事件的關鍵是華碩更換的cpu是工程樣品處理器,工程樣品處理器是嚴禁給用戶使用的。此時,他意識到華碩存在嚴重的欺騙行為。他對整個的事件的發展給記者作了如下描述:

  2006年2月9日,華碩北京産品服務中心為了拒絕黃靜退貨要求,在明知CPU有問題需要更換的情況下,對黃靜謊稱該機無任何質量問題,只需要重新安裝軟體即可。

  2006年2月10日,華碩北京産品服務中心以升級為由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CPU更換了黃靜電腦內原裝CPU之後,再次對黃靜謊稱該機無質量故障,並拒絕了黃靜的退換機要求。

  2006年2月14日,黃靜正式向華碩公司投訴受到欺詐一事,但是華碩公司北京産品服務中心馬上將責任推到經銷商新人公司那裏。

  2006年2月15日,華碩中國業務群總經理許佑嘉提出要在查清事實之後提出的的解決方案是報銷交通費用和在一個CPU的範圍內假一賠一。並承諾,由華碩公司代表前往北京市公證處檢驗黃靜的電腦,檢驗之後24小時內回復解決,但是檢驗後許佑嘉即華碩方面音訊全無。

  2006年2月25日,華碩提出可以先退款,然後再協商解決,黃靜同意此方案並將自己的卡號報給華碩,但是華碩再次欺騙了黃靜。

  2006年3月5日,華碩公司鄭威在知道黃靜開始聯絡媒體發佈信息並準備起訴之後,多次打電話給黃靜,設下圈套誘騙黃靜講述行動計劃,一邊穩定黃靜讓她不要發佈,另一邊暗中報警。

  2006年3月6日,華碩公司鄭威給黃靜打電話謊稱台灣公司高層要來一次性給黃靜根本解決問題為由,于2006年3月7日將黃靜及周成宇誘騙至華碩公司實施抓捕。

  周成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無論該工程樣品處理器來源何處,都是由華碩公司僱員在華碩公司經營場所內更換到黃靜的電腦中,華碩公司的確存在違規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的情形。華碩公司在電腦出現硬體故障的時候為了不退、換貨,隱瞞事實謊稱以升級為名更換黃靜電腦內原裝CPU,華碩公司的行為已經構成消費欺詐。

  他還認為,華碩公司和經銷商新人公司不存在借調CPU的事實,“借條”內容係事後偽造。再次看到華碩公司欺騙大眾,愚弄媒體。

  為何真相難求

  華碩報案後,海淀警方經過10個月的偵查,最終由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目前這一階段的資料很少,至今無法看到警方的表態,只不過最後的結論很明確:黃靜被錯誤地逮捕了,並得到了國家賠償。

  記者看到的海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上表明,此案經兩次退補偵查仍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不予起訴。但是一位相關辦案機關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曾經告訴記者,這個案件並不像媒體説的那樣是證據不足。

  但在海淀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賠償(即國家賠償)確認決定書上,似乎避開了本案的事實:檢察院認定黃靜無罪的理由是黃靜談判索賠的方式雖然帶有要挾的意味,但與敲詐勒索罪中的“脅迫”有質的區別,黃靜所要500萬美元屬於維權過度,但不是敲詐勒索。

  黃靜案發兩年,針對這一事件的各種疑問難以消除,媒體似乎想通過各種形式還原事實的真像。近期,爭議雙方更是爭相拋出證據,且相互指責對方造假。但一直以來都沒有得到辦案機關的任何回應。

  華碩天價索賠風波,持續受到媒體和網民的關注,早已成為公共事件。記者在採訪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王成棟時,他表示,公安機關應該將依公權力收集和獲取的信息公之於眾,使事件能夠更快的平息。具體途徑可以是公安機關主動公開相關信息,也可以是通過當事人請求公開,因為本案不涉及保密的內容,即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他希望辦案機關應該及早通報案件事實,以定紛爭。

  到時,一個要求500萬美金索賠的個人與世界500強企業的紛爭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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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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