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于1984年的CCTV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已舉辦十三屆。經過25年的實踐和不斷創新,該賽事已成為弘揚民族藝術、普及音樂知識、發現和推出聲樂人才、引領和推動我國聲樂事業發展繁榮的重要平臺,極大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藝術生活需求。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同意,我臺將於2010年舉辦第十四屆。組委會經過認真研究,制定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比賽類別
本屆大賽分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原生態唱法及合唱五個類別。
其中,美聲唱法中包括各類重唱;民族唱法中包括表演唱;流行唱法中包括“組合演唱”和“樂隊演唱”;原生態唱法中包括單人和多人演唱(主唱6人以內,輔助表演10人以內);合唱包括有伴奏的和無伴奏的多聲部男聲合唱、女聲合唱、混聲合唱(30人以上,60人以內)。
二、比賽項目
團體賽只進行演唱比賽。
在單項決賽中,五個類別除了均須進行演唱比賽以外,還需進行副賽,其中,美聲、民族、流行三個類別的副賽共三項,即在不同環節分別進行“藝術素質考核”、“表演素質考核”和“音樂素質考核”;合唱類別的副賽只需進行“音樂素質考核”;原生態類別的副賽只需進行“藝術素質考核”。
1、演唱比賽
參賽曲目:所選曲目要求內容健康、風格多樣、時代感強、易於傳唱。
半決賽每位選手演唱1首自選歌曲,新、老、中、外作品均可;團體決賽每位選手演唱1首自選歌曲,除美聲和合唱類別可演唱外國歌曲以外,民族和流行類別必須演唱中國歌曲,提倡演唱中國原創新歌;單項決賽除了原生態類別以外的每位(組)選手須準備3首自選歌曲(可包括1首外國歌曲,提倡演唱中國原創新歌)和一首規定曲目,規定曲目由組委會在團體決賽結束後下發給參加個人單項決賽的選手;美聲、民族、流行、合唱四個類別的規定曲目均為10首(美聲唱法男高、男中、女高、女中各10首,流行唱法視其參賽選手所涉及的風格種類再定);規定曲目只在選手進入第三輪最後一個環節時演唱,具體演唱曲目由選手當場從十首規定曲目中隨機抽取,此環節由樂隊現場伴奏。3首自選曲目在三輪比賽中每輪一首,不能重復演唱。原生態類別的選手須準備4首自選曲目。
曲目長度:合唱選手半決賽和決賽時的曲目長度限定在5分鐘以內;其他類別選手曲目長度不論半決賽、決賽均規定在4分鐘以內。凡曲目超長者均扣0.1-0.3分。
伴奏方式:美聲、民族、流行、原生態等類別的選手在參加半決賽和決賽時,均採用伴奏帶。伴奏帶由參賽歌手提供,DAT數碼帶、CD盤、MD等均可。伴奏帶可帶有人聲伴唱。允許人聲現場伴唱和特色樂器現場伴奏,伴唱演員和特色樂器演奏員的邀請由參賽隊或參賽歌手自行解決。進入團體決賽或單項決賽的選手,可更換半決賽時的曲目,但必須在團體決賽或單項決賽的賽前抽籤時提出更換要求,並將其曲目的歌譜和伴奏帶同時提交大賽組委會,一旦更換則不能以任何原因提出再次更換。
合唱中的有伴奏合唱必須現場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帶;伴奏樂隊人數不能超過8人(允許使用特色或打擊樂器),凡合唱隊員兼用樂器者不計在規定的樂隊人數中。合唱指揮允許各參賽隊外聘,但為了保證演唱質量,每位指揮只能應聘一個合唱隊。
演唱形式:各類唱法均鼓勵形式多樣,以增強觀賞性;合唱允許領唱,並提倡在不違背合唱藝術的技術規範的前提下,加入表演元素,以利合唱藝術更貼近大眾審美。
2、藝術素質考核:內容待定。
3、音樂素質考核:內容待定。
4、表演素質考核:內容待定。